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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瀍河区人民政府评为“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李东升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2-02-2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2222上午,瀍河区人民政府召开201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我校被瀍河区人民政府评为“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李东升同志被评为“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一年来,我校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实施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校园的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举办消防安全活动月,以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为载体,全面提升了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了师生员工的火灾防控能力和逃生技能,确保了我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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