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工会部门工作职责
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校工会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国工会章程》,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二、负责教职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的维护,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 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建设,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三、负责职代会会议筹备、会务工作,完善教代会制度,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及提案落实情况。
四、负责由省、市总工会组织的职业技能、教学技能大赛的协调组织 工作。做好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表彰和管理工作。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积极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教职工文体社团,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六、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党委提供信息,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生活,办好集体福利工作及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
八、负责女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九、负责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调动,建设好工会专、兼职干部队伍。
十、加强各工会组织建设及“职工之家 ”建设,做好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负责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好工会内部预决算、审计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经审委员会工作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其职责是:
一、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监督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监督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三、审查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帐,按时上缴。 审查工会经费的支出,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提出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五、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年末审查年度工会财务报告,并在“双代会 ”上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接受“双代会 ”的监督。
七、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 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八、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财务处、审计处的工作指导。
工会女工委工作职责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学校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 信 ”、做到“ 两个维护 ”。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履行维权 服务基本职责,大力推进服务化、体系化、品牌化、创新化、数智化建设, 不断提高工会女职工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斗。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凝心铸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团结引导广大女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教育女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自尊、 自信、 自立、 自强精神, 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三、推动女职工提升职业素质建功立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先进模范人物,积极开展“ 巾帼示范岗 ”及“ 巾帼标兵 ”选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在岗位上创优争先,为学校提质扩容、“双高”建设等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
四、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依法维护女职工在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及时反映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督促和参与侵权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做好女职工关爱服务。开展困难女职工帮扶救助、职工婚恋服务 和职工子女关爱等工作。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协同做好职工子女托育托管服务。加强女职工心理关怀。
六、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倡导和支持男女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七、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职工的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搞好“三八”国际妇女节和“六一 ”儿童节等节日庆祝。
八、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工会办公室是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兼管工会的组织、宣传、女工等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在工会主席领导下,负责工会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安排、协调、落实工会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同党政相关部门推进民主管理工作及校务公开。
三、组织安排工会、教代会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认真抓好会议决议、决定的落实工作。
四、抓好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工会干部,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
五、组织各类劳动竞赛、师德建设和授课比赛,开展、“劳动模范 ”、“林苑名师 ”等先进人选的评工作,同时表彰工会积极分子。
六、办好工会“ 网页 ”、宣传橱窗,加强工会宣传阵地的建设。
七、协助做好女职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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