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工会会费收缴办法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工会会费收缴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及时、标准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校工会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
一、缴纳标准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 〔2017〕32号)和《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工字〔2018〕15号)要求,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工资收入0.5%的会费。
工会会员应缴会费数额和计算标准为:职工每月应交会费金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 0.5%
二、收缴对象
全体在职工会会员。
三、收缴办法
通过中行“复兴壹号”平台网上微信或支付宝缴纳
具体方法:(1)会员通过应用商城搜索“复兴壹号”下载安装APP;打开“复兴壹号”APP,输入手机号,可通过验证码或密码登录(初始密码为:fx01+手机号);
(2)缴费:登录复兴壹号APP首页界面即可进行会费交纳。会费按月为单位交纳,可随时进行会费交纳,交纳时将会从未交纳的月份开始,会员需要交纳后返回首页再次交纳,直至交纳至当前月份。
(3)后续更改信息:在第一次登录成功后,建议及时更改密码,可进入“复兴壹号”APP→我的→密码修改,进行修改。
四、会费管理
1.新入会会员从批准入会之月起交纳会费,并享受当年会员福利。
2.会员退休时,会费交到办理退休手续之月,享受当年会员福利。
3.会员调离学校、因考学与学校脱离人事关系的,不再享受会员待遇。
4.会员不按时交纳会费,不享受各种福利待遇且不得参加由学校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五、使用范围
1.收缴的会费纳入校工会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全额会费用于工会会员活动支出。
2.会员会费主要用于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等活动支出。(详见《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请各会员按照通知的要求,按时缴纳会费,学校工会将管理好、使用好会费,并主动接受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同级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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