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福利!!!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让职工多一份“医”靠
2024年度学院工会为职工办理的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包括住院保障和门诊重疾保障两部分,职工可获得为期一年的保障。互助保障项目是工会为维护职工医疗、健康等保障权益而推出的互助互济保障项目,具有公益性、互助性和非营利性等特点,保费低、保障金额高(仅限工会会员参保),充分体现了职工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是对医保的重要补充。有需要的教职工请参考附件1理赔资料收取规范,前往新区市总工会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理赔事宜!
一、保障时间
1.重疾互助保障期限为2024年1月1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2.医疗互助保障期限为2023年7月1日0时至2024年6月30日24时。
二、医疗互助保障内容不变
1.住院保障。因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持政策的,经职工基本医保、大额(含大额补充)保险及享受其他政府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按照95%比例进行补助,每人年度累计最高保障金10万元。
2.门诊重特大疾病保障。符合享受职工重特大疾病门诊医保政策的,经职工基本医保、大额(含大额补充)保险及享受其他政府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由本人负担的医疗费,每人年度累计最高保障金5000元,单次补助比例为50%。
三、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内容调整
1.职工重疾互助保障新增二次救助,在保障期限之前罹患重大疾病并成功申请互助金的职工,如参加2024年度互助保障并持续治疗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可申领重大疾病二次救助金5000元。
2.因其他疾病或意外住院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其中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超过10000元的,每人可以领取救助金3000元;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超过20000元的,每人可以领取救助金6000元;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超过30000元的,每人可以领取救助金10000元。
3.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残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最高救助限额15000元,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现行国家标准鉴定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4.因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职工家属可一次性领取救助金15000元。
四、医疗互助保障内容不变
1.住院保障。因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持政策的,经职工基本医保、大额(含大额补充)保险及享受其他政府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按照95%比例进行补助,每人年度累计最高保障金10万元。
2.门诊重特大疾病保障。符合享受职工重特大疾病门诊医保政策的,经职工基本医保、大额(含大额补充)保险及享受其他政府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由本人负担的医疗费,每人年度累计最高保障金5000元,单次补助比例为50%。
咨询电话:63340930/6334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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