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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作者:国资办 来源:国资管理与招标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07 10:37: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主任职责:在校党委、行政和主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学校招投标和资产管理工作。

一、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二、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执行及定期总结工作;

三、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业务知识学习、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负责学校物资采购、基建、修缮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六、负责学校招标项目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协调工作;

八、根据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完成学校资产清查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职责:在主任的领导下,并对其负责,履行学校资产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负责做好各部门资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设立学校固定资产台账,督促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和建账工作;

三、负责学校资产处置的评估、转让、调拨、采购、维修、验收工作、资产处置手续及入库、出库手续办理工作;

四、完成学校资产与学校财务账务的定期核对工作;

五、负责学校资产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六、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终审: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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