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建春门路办学点快递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建春门路办学点快递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建春门路办学点快递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在 2024年 08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LZYHQFWZX-2024-0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建春门路办学点快递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房屋租赁及物业费:每年不低于 5000 元,不高于1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建春门路办学点快递服务,约 30 ㎡。
5.2、服务期限:五年。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5.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使用用途:严格按照原定功能、用途分区使用,不得利用该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经营、 违
法犯罪等活动。成交单位的经营范围和服务价格要接受学院相关部门管理。
5.6、项目要求:学校提供用房、水、电等,费用使用方承担,学校提供包括自然损坏维修维护,使用方必须遵守学院的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价格管理、服务态度、安全生产等,经营期间所产 生的一切费用由使用方承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2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 ”(此 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行政楼109室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
供应商需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 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
1、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行政楼109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8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行政楼109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地 址: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379-635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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