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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修(制)订工作基本完成

作者:教务处 陈涛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4-07-18 15:34: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切教学改革都建立在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之上,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是对学生教育教学、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及人才业务规格、满足社会需求的总体设计,是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文件。近两年,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变化,我院原有的各专业及部分新设专业的《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需要修订或制订,并将于2004年秋季执行。

本次各专业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修订或制订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各项目负责人都是我院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他们从学院的长远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出发,以因材施教为前提,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和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把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专业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修订或制订的基本原则

1.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制订教学计划要广泛进行调研,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 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要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 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 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制订教学计划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 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应占有较大比重,要及时吸收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要改革实验教学内容, 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 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逐步形成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贯彻产学结合思想

产学结合是培养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教学计划的制订应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企事业等单位的实际需要,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等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6.从实际出发,编出职教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应从我院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各专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职教特色。即使同一专业,也应根据生源情况的差异以及学生的实际需要,制订不同的教学计划,或在执行同一教学计划中,以专业方向的形式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二、各专业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修订或制订的基本要求

1. 三年制中职专业和三年制高职专业实行“2.5+0.5”学制;二年制中职专业实行“1.5+0.5”学制;五年制高职专业实行“4.5+0.5”学制。各专业最后一个学期有目的地进行“岗前培训、专项技能培训、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习、对口高招辅导”等。

2. 三年制高职专业的文化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总学时一般以1600~1800学时(含教学实习)为宜,加上专业选修、任意选修和课程设计、毕业综合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建议总学时控制在2600学时左右;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

3. 五年制高职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周学时平均按25~28学时计(高年级学时可取下限),教学总学时约为5000~6060学时;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总学时不低于2000学时;专业课与专业实践课时数之比控制在1:1为宜;选修课(限选与任选)占教学总学时的 10%左右。

4. 三年制中职专业的文化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总学时一般以1800~2000学时(含教学实习)为宜,加上专业选修、任意选修和毕业综合实习等教学环节,建议总学时控制在2900学时左右;实践教学建议占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左右。二年制中职专业建议总学时控制在1500~1700学时。

5. 各中职专业课堂教学周学时建议按26~28学时安排;三年制高职专业及五年制高职专业的后两年,课堂教学周学时建议按24~26学时安排。

6. 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修订或制订全部实行学分制,要求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三年制中职专业均实行分层次教学。各专业教学实习、技能实训学时数按每周30学时(合一个学分)折算,每门课程的学分为周学时数加上折算后的教学实习、技能实训学分之和。

7. 在课程的安排上,按照“建立大专业平台基础上的专业教学”的思路,使相近专业的普通文化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基本一致,即课程名称、课程内容、开设学时、开设学期等基本一致。要充分考虑课程教学和知识结构的相容性、连续性、衔接性,目前综合化课程很多(如《园林植物》包括原有《植物学》、《树木学》和《植物生理学》三门课程),因此,还要考虑所开设课程是否有教材、各课程或各学科内容是否重复等。

8. 课程的安排既要兼顾当前学院的师资、设备等教育资源客观现状,又要力求做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避免“因人设课、因设备设课”的问题;同时,要根据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趋势,适度增设体现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课程。

9. 各专业、各学制和各类别的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可根据不同的具体培养目标而定,开设课程及学时、各类课程之间的比例等应有区别,但各计划的格式应趋于一致,以便于操作。例如:学期总周数、军训和入学教育及毕业教育周数、劳动实践周数、节假日和运动会周数、期中期末考试周数等的一致性。

三、修订或制订各专业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步骤

1. 宣传发动,布置任务

2004年5月17日,刘占军院长、吴国新副院长召集教学计划的修订或制订人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布置任务,并强调了修订或制订各专业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大意义;计划的修订或制订人员以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为主,同时广泛调动全体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各教学管理部门也主动予以协调和指导。

2. 深入调研,编制初稿

各专业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修订或制订工作人员,按照刘占军院长、吴国新副院长的要求,并在上述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了较深入地调研、工作扎实,基本上按时完成了任务。

3. 充分酝酿,认真修改

2004年6月12-13日,在吴国新副院长主持下,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对修订或制订的各专业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初稿进行充分酝酿,认真讨论和修改,并分别予以表决定稿。

4. 学院审批,付诸实施

定稿后的各专业实施性学分制教学计划,在经教学主管院长批准后,将对2004级学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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