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全省职业院校教材选用备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全省职业院校教材选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178号)已发,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职成〔2021〕339号)进行教材选用,并按要求完成备案。各校教材选用应当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并遵循以下要求:
(一)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高等职业学校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国家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职业院校专业核心课程和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三)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
(四)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五)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六)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终审:武亚莉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