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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首届“豫林杯”足球联赛

来源:院团委 发布时间:2005-11-16 18:51: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展现我院学生风采,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院团委决定在200511月举办首届“豫林杯”足球联赛。

本次比赛由院团委、体育教研室主办,由教工团支部、院学生会承办,每个系组织一个队参赛。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比赛时间:20051116日—25日课外活动时间

(二)比赛地点:林业职业学院足球场

二.竞赛办法和记分方法:

(一).第一阶段比赛:

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局得一分,负一场得0分。两队得分相同看两队胜负,两队积分相同看净胜球,比赛时间60分钟。

(二).全部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队员参赛资格和参赛办法:

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参赛,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院系出赛。

各系只限报一队。各队限报领队(必须是老师)1名,教练1名,运动员不超过22名。报名时须持队员学生证,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参赛证上;队员、凭学生证、参赛证上场比赛。

每队交报名费20元,参赛押金200元;参赛押金用于红黄牌及违纪行为的处罚。

四、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

(一)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由组委会审订的5号球;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三)每场比赛开始前20分钟,各队队长必须把上场11名运动员名单和替补换下的队员不准再次上场;换人必须到记录台登记,由记录台通知主裁,否则不允许上场。换人时,先下后上。

五、违纪处罚规定

若有违纪行为将按照《豫林杯足球赛违纪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六、参赛系职责:

(一)组织本系队伍参赛,组织观众观摩比赛。

(二)根据组委会安排,派出副裁协助主裁执法比赛。

(三)组织各自的彩旗队维持赛场秩序。

(四)严格约束自己的观众,如有观众违反竞赛办法,也按况赛规则对球队予以处罚。

(五)听从组委会安排,为组委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七、其他规定:

(一)比赛用鞋统一为胶底布面足球鞋,不允许带护腿板。

(二)比赛队服要统一并印有不超过两位的号码,服装整齐、颜色一致,守门员服装颜色应与其他队员有明显区别。

(三)场上队长必须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四)各参赛队应在规定比赛开始时间之内到场,若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本场比赛,比赛结果按30计算。

(五)本次比赛冠军、亚军、第三名及精神文明奖各一队,优秀组织奖一名(系学生会),并予以相应奖励。

(六)由于天气或其它原因造成比赛不能正常进行,按比赛日程顺延。(由组织委员会监时通知)

八、申诉办法:

(一)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提出异议,应在比赛结束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过后提出不予以受理。

(二)在比赛中如有争执,可在赛后三十分钟内由领队向仲裁委员提出口头申诉,于次日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交纳申诉费30元,否则不予受理。胜诉退还,败诉则不退。

九、组织委员会

  任:房国华 

副主任:王    薛曙东

  员:辛    叶召权  刘少华  孟广胜  赵晓东  王志鹏 

马丹丹  李继东  温石乐

十、仲裁委员会

  任:葛祖鸣

  员:张海波       薛曙东     

十一、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宋建龙

裁判员:宋建龙  刘玉卿   

学生巡边员:袁义昌  赵青杰  王海波  胡孝万       

十二、场地器材组

组长:薛曙东

成员:王学方

十三、本规则若有未详尽之处,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四、联赛赛程表

 

 

 

 

 

教工—园林

1116日下午430510

院足球场

森环—信工

1118日下午430510

院足球场

园林—森环

1121日下午430510

院足球场

信工—教工

1123日下午430510

院足球场

园林—信工

1124日下午430510

院足球场

教工—森环

1125日下午430510

院足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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