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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第一阶段实验课程方案出台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07-16 17:14:31 浏览次数: 【字体:
学分制 走班制 毕业可提前——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第一阶段实验课程方案出台 

    从今年秋季开始,我省将在高一新生中全面实施新课程。新课程会怎么改?改些什么内容?是增加难度还是简化知识面?这些问题一直是师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第一阶段实验课程方案细则已经出台,并已下发到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改变一:增设新科目、节假日不得补课 

    据介绍,这次高中课程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课程结构的转变。与以往课程多是由学科构成不同,新课程建立了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3个层次组成的课程结构,领域下面设科目,每个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共设8大领域,12~14个科目。 

   “新增了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艺术3门课程,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组成。”省教育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增设的新课程让学生的选择性大大提高,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成为学生的必修课程并占15学分,是所有科目中学分最多的。“新课程更强调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更关注学生的个性成长,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选修课。”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和安排课时,保证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修习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或挪作他用。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利用节假日和其他休息时间进行集体补课。 

    改变二:实行学分制、学生自主选课 

    学生可以自主选课是新课程实验的一大亮点。“学校要建立学生选课指导机构,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省教育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还可以将德育导师制度与选课指导制度结合起来,使每位学生在整个高中阶段都有相对固定的“导师”,帮助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 

    新课程实行学分管理,规定学生高中3年总学分必须达到最低144分方可毕业,包括116个必修学分,28个选修学分。 

    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1)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3);(2)在学习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依据学习过程记录、学习成果、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等);(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成绩合格。其中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7个学习领域课程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⑴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达到规定要求及以上;⑵学生在课程修习过程中的表现良好,作业基本上按时、独立完成;(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 

    此外,省教育厅规定,若是学生提前修完学分,那么也可以考虑提前毕业。“当然这样的孩子毕竟少数,新课改不再像以往旧课程那样,刻意追求学科体系的严密性、完整性、逻辑性,而是结合社会实际,精选学生终身发展必备的知识,以满足不同学生发展的需要。” 

    改变三:学生走班制、建立新的评价制度 

    此外,新课改后,学校对学生实行“走班制”教学,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层次和兴趣选择“走班”,解决有的学生“吃不饱”、有的学生“吃不了”的矛盾,尊重学生自主选择,使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发挥。 

   “一些艺术类和科技类的课程,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上课内容、教室以及老师,部分主干课程也逐步开始了尝试。”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高中走班制的课程内容丰富多彩,且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拓宽了孩子的知识面,能够激发孩子的兴趣。高中走班制的课程考虑了学生能力的层次不同,巧妙解决了学生培优、补差的问题。 

    另外,为了积极稳妥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学校还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发挥评价对学生素质发展的激励功能,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届时,学校将按要求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与全省统一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相衔接,提供较为真实可信的证据,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改变四:设置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新课程还将设置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分成通用和专题两个部分。通用部分是指在浙江省内普通高中都适用的地方课程,内容包括除国家必修课程外,在高中教育中符合国家教育要求且已基本稳定的各项教育内容,如公民道德规范、法律常识、安全教育、人口与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艾滋病预防和禁毒教育,以及浙江社会、经济、人文、历史等,一般以综合课程形式出现,涉及若干教育模块。专题部分是指在通用课程教学基础上,围绕特定教育内容和要求而进行教学的地方课程,专题部分应体现鲜明的地域性要求,具有浓郁的地方本土特色。 

    学生在高中阶段须获得地方课程3个学分,共计54学时,其中通用部分为2个学分,36学时;专题部分为1个学分,18学时。通用部分在高中每学年安排12学时的教学内容,专题部分在高中每学年安排6学时的教学内容,均不得跨学年使用学时。 

    校本课程一般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专题,供学生选择。1个专题可由若干相关课程组合而成。学生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校本课程3个学分,共计54学时。具体修习时间及要求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来源:浙江教育报刊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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