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一五”规划
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一五”规划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人才工作会议的部署,做好“十一五”林业教育培训工作,为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依据《全国林业人才“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适应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和林业发展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对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重点转移,由对学校的直接管理转向对林科教育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由学历教育转向行业培训。经过各级林业部门和广大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林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主要成绩
1.行业培训工作全面推进。各级林业部门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以干部教育培训为重点的行业培训。“十五”期间,共培训林业相关人员1433万人次,其中林业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47万人次,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67万人次,林业工人211万人次,林农1000万人次,林业重点工程区县、乡领导干部8万人次。林业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干部队伍的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2.林业职业教育稳步提高。中等林业职业教育调整招生规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完成了一批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学改革任务,开发了一批主干专业课程,培养了15万名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加强,40000多人通过了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目前全国现已建立林业职业技能鉴定站48个。
3.高等林业教育发展态势良好。国家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积极与教育部及有关省市签订共建协议,促进了原局属高校在转制中的平稳过渡。随着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各类院校发展高等林业教育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招生人数稳步增长,学科结构逐步完善。“十五”期间,高等林业教育输送研究生毕业生5000多人,本科及高职高专生毕业生10万多人,为林业建设输送了大批有用人才。
4.宏观管理指导工作得到加强。国家林业局召开了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全国林业人才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林农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对全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和林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召开了林业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制订了一系列指导本地(单位)开展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5.行业教育培训能力不断提升。国家林业局加强了对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和林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加强了对所属林业培训基地的建设。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顺利起步,中国林业培训网和中国绿色人才网正式运行。教育培训手段更加先进,方法更加有效,一批音像教材出版发行。
6.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成绩可喜。《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人力资源保障研究》、《西部地区林业人力资源整体开发研究》等课题如期完成。中德林业培训技术合作项目顺利结束,中日林业生态培训中心项目正式启动。
(二)存在问题
“十五”期间,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得不到重视,列不上议事日程,工作出现滑坡。二是经费缺乏稳定的渠道,投入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强烈需求。三是基层实施培训的能力比较薄弱,基层林业工作者很难得到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四是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健全,职工培训与使用一体化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林业职业资格制度亟需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尽快解决。
“十一五”时期,林业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首先,党和国家对人才及教育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给林业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先后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其次,新时期的林业发展,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十一五”是我国林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林业将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努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加快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林业科技创新,这些都对做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林业人力资源开发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全国林业人才工作会议的部署,“十一五”期间,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要全面促进林业培训工作稳步发展,大力促进林业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积极推动高等林业教育协调发展。
首先,要全面促进林业培训工作稳步发展,满足林业发展对提高现有队伍整体素质的迫切需求。随着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的实施,一方面林业职工原有的知识和技能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大量没有从事过林业生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林业战线转移。为此,必须全面加强行业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大幅度提高现有林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要大力促进林业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满足林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当前我国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较低,造成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基层林业单位普遍缺乏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科学素养的应用型人才,制约了先进林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林业职业教育,以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林业技能培养为核心,调整专业布局,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实践环节,为基层林业建设努力培养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技术人才。
第三,要积极推动高等林业教育协调发展,满足林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高层次人才特别是科技拔尖人才过少,是影响林业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一个重要因素。高等林业教育是培养高级林业人才的主要渠道,任何时候都必须抓紧抓好。为此,必须做好高等林业教育共建工作,支持林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继续加强林业学科建设,加快培养和输送高级林业人才。
三、“十一五”期间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及重点工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落实全国林业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林战略,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林之路,紧紧围绕林业两大体系和现代林业建设,全面促进林业培训工作稳步发展,大力促进林业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积极推动高等林业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加快各级各类林业人才培养,大幅度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近期目标:“十一五”期间,行业培训成效显著,培训林业干部、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林业工人和林农 1580万人次,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示范性林业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和高职高专教育林业类专业教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高等林科教育共建工作稳步推进,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局级重点学科得到较大发展。
中期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以高等林科教育和林业职业教育为基础,以行业教育培训为主体,以学习型行业为依托,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形式多样、全面覆盖、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林业终身教育体系。
1.围绕中心,统筹规划。根据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林业中心任务,统筹规划行业培训、林业职业教育和高等林科教育等各项工作。
2.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林人发[2001]241号)的规定,搞好分工,明确责任,协同配合,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级林业教育培训基地主渠道的作用,积极利用普通高、中等林业院校、林业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实施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三教统筹”,促进“林科教”相结合。
4.按需施教,注重质量。行业培训要注重教学的针对性、实用性,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林业职业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突出抓好实践环节;高等林科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其成长为高级林业人才打好基础。
1.大规模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培训
按照中央颁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一是围绕提高把握大局、科学决策、战略思维、开拓创新、组织协调、依法办事等能力,重点抓好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二是要围绕提高科学管理、依法行政、专业化行政等能力,切实抓好林业公务员的培训。三是要围绕增强林业生态意识、掌握林业基本知识、提高林业建设指挥能力,优先抓好主管林业县、乡领导林业专题培训和林业局长培训。
“十一五”期间,全行业计划培训党政领导干部50万人次,其中机关公务员13万人次、事业单位管理干部27万人次、主管林业县乡长10万人次。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必须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公务员和其他干部不少于2个月。国家林业局将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和林业干部专题培训项目,培训国家林业局机关公务员、林业厅局长、地市林业局长和重点林业工程县县级领导等。
2.切实加强林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
根据林业产业发展需要,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主要目的,切实加强林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一是重点抓好国有林业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二是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资本运营、市场营销等实用性短期培训。三是加快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养步伐,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的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双学位教育工作,推荐和选送一批高层管理人员到国外培训、学习。四是积极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方式、方法,为非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创造便利条件。五是各林业企业要大力开展自主培训,培育企业文化,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一五”期间,全行业计划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0万人次。国家林业局将实施林业企业领导干部研修项目。
3.突出抓好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按照人事部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要求,适应建设现代林业的要求,以更新知识和提高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以中高级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实施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大规模开展继续教育。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基本需要,实施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二是根据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紧跟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是结合林业发展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面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举办多种形式的示范性高研班。四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重要和特殊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十一五”期间,全行业计划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00万人次。国家林业局将实施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项目。
4.积极开展林业工人岗位技能培训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以企业培训为主体,按职业技能规范要求和岗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工人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林业)》中的技能要求,重点抓好林业企业的班组长、技术骨干的技能培训。适应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抓好林业工人转岗培训。积极推动林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认真开展林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一五”期间,全行业计划培训工人200万人次。国家林业局将实施林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5.大力开展林农培训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以提高生态意识和林业技能为主要目的,重点面向45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大力开展林农生态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国家林业局将加强对林农培训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林农培训需求调查和经验交流,组织编写出版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林农培训教材,举办林农培训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林业高校、林业职业院校、林业科研院所、农(林)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教育科研机构以及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和林木种苗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作用,推动本地区的林农培训工作的开展。
“十一五”期间,全行业计划培训林农1200万人次。
6.促进林业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努力促进林业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国家林业局将加强对林业职业教育的指导和支持,实施林业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开展林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配合教育部加强对学校的检查评估,推动全国林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要加大对地方林业职业学校的投入,建立省级示范性林业职业学校;要大力支持林业职业学校建设实践场所和实训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林业工程示范基地、科技推广基地、林业龙头企业等,为林业职业学校开展实践性教学提供方便;要制定政策,为林业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优惠条件。各林业职业学校要转变办学思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促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要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方便学生以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等方式完成学业。
7.做好高等林业教育共建工作
通过在林业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以及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提供有利条件、相关信息和宏观指导,鼓励和支持林业高校、科研院所继续重视和加强高等林业教育。国家林业局将实施林业重点学科建设支持项目,扶持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局级重点学科,支持这些学科参与或主持林业科研、科技推广、重点工程和国际合作等项目;提供专项经费,补助林科专业的教学改革研究和特色课程教材建设。省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落实对共建的林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实习实验林场的扶持政策。
8.重点加强西部地区及边远地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
西部地区及边远地区是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也是林业教育培训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国家林业局将把加快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实施林业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西部地区及边远地区的林业培训基地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办好面向西部地区、边远地区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类培训班;组织专家和领导干部为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举办形势、政策和知识讲座;结合林业援藏、援疆和九万大山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协调东部较发达地区的林业部门,通过经费投入、师资培训和对口支援等形式,支持西部地区及边远地区的教育培训工作。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各级林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林业人力资源开发,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林业事业的发展。
一是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从科教兴林、人才强林的战略高度出发,增强做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各地林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贯彻国家教育培训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制定、落实林业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完善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体制,强化对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教育培训体制。国家林业局负责研究制订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林业大中型企业单位的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林业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活动,调训全国处以上林业干部和林业重点工程的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林业大中型企业负责筹划、组织和管理本地区、本单位的林业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各类教育培训要接受同级林业人事教育(科教)部门的指导和管理。要严格实行办班申报制度,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和低水平、低层次重复培训,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各级林业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建立教育培训检查评估制度,对所管辖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按照分类筹措的原则,积极探索国家、单位和个人分担教育经费的“三位一体”的保障机制。国家林业局将安排教育培训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由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的公务员培训、林业重点工程林业领导干部、科技骨干培训和地方县级领导干部的专题调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林业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把林业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建立起稳定的经费投入渠道;并根据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增加经费投入。各级各类林业单位是林业教育培训的主体,要按国家规定的不低于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安排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切实用于本单位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与国内外培训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充分运用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依法接受企业集团、基金会、地方团体和个人的捐献和资助,增加林业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
一是要按照中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订培训计划,加大党政领导干部调训力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年内要有不少于3个月的脱产进修,干部晋升前要参加任职培训,公务员每年要参加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要坚持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应不少于12天。二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并逐步完善培训与考核、使用、奖励、职称评定等相结合的配套政策,建立培训与使用一体化的培训制度和运行机制;要建立培训、学习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林业局将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从行业中选择从业人员多、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职业(工种)制定国家职业标准;已制定标准的林业职业(工种),将逐步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基地和林业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林业社团组织的作用,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国家林业局、省(区、市)林业厅(局)和地县(林业大中型企业)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国家林业局将实施林业干部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改善北京林业管理干部学院等局级培训基地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要继续加强对省级示范性培训基地的建设,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国家林业局将对省级培训基地的办学条件、办学质量进行评估,推动林业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各级林业培训基地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办学质量。
积极推进林业远程教育,国家林业局将实施中国林业培训网建设项目,在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等手段的基础上,以中国林业培训网为依托,逐步在全国林业教育培训系统建立以信息高速公路为通道的远程教学网,力争林业远程教育要普及到县级培训基地。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省、市(地)以上建立林业教育培训师资库,优化师资配置。改革职称评聘工作,重视对现职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培训,采取挂职锻炼、进修深造、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努力提高教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通过开展培训项目管理、培训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内容的培训,着力提高林业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积极改善林业教育培训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地位。
二是加强重点培训教材的建设。国家林业局将组织编写林业行业干部培训重点教材、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教材,同时配合林业重点工程专题培训、林农培训等,编写适合工程管理、技术推广需要的工程培训教材和林农实用技术培训教材。各级林业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统一规划、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组织编写有关教材。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调查研究工作。国家林业局将组织林业人才现状及培训需求调研,开展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调研和评估,开展林业教育培训重点课题研究。
四是继续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培训与交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促进与国外有关机构、企业、大学的合作培训,选派人员出国考察或短期培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方法,推动我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附:
列入《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的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国家林业局公务员培训项目 |
培训国家林业局机关公务员1800人次 |
2 |
林业干部专题培训项目 |
培训司(厅)级干部300人次、处级干部4000人次 |
3 |
林业企业领导干部研修项目 |
培训国有林业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600人次 |
4 |
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项目 |
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00人次 |
5 |
林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
培训高技能人才10000名 |
6 |
林业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支持11个重点林业职业教育基地的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 |
7 |
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建设支持项目 |
重点扶持1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61个局级重点学科 |
8 |
西部及边远地区林业教育培训支持项目 |
抓好为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干部补充新知识和新技术的专门培训班;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面向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举办形势、政策、知识讲座 |
9 |
林业干部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改善局级培训基地的办学条件 |
10 |
中国林业培训网建设项目 |
以中国林业培训网为依托,逐步在全国林业教育培训系统建立以信息高速公路为通道的远程教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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