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急需用人学业尚未完成 高职毕业生遭遇就业“时间差”
高职毕业生遭遇就业“时间差”
“眼看着90名毕业生因不能按企业要求的时间到岗而失去一次就业机会,我是既可惜又无奈。”说起毕业生就业的校企“时间差”,河南某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处长的眼圈都红了。
为了确保高校毕业生最后一年的学习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部规定,每年11月20日之前用人单位不得到高校招聘毕业生。但由于企业要为来年的项目发展及年终末位淘汰后的人员补充做准备,选人旺季大都在九十月份。对高职院校来说,毕业生要通过“双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中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和实践考试,完成毕业论文,往往要到12月底了。因此在企业用人和毕业生学业之间出现了一个“时间差”。
这位就业处处长就非常惋惜地告诉记者,河南知名企业新飞集团原打算招收该校机电系毕业生85名,要求学生12月1日到企业报到上班,但因当时学生尚未完成考试和论文答辩而失去一次极好的机会。
据悉,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495万,比2006年增加82万。在前不久举办的“2007年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上,4万余名应往届毕业生拥向会场,把玻璃门都挤破了,可见毕业生找工作心情之迫切。一方面,毕业生就业难;一方面用人单位送上门的工作却因“时间差”而白白失去。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
有关专家建议:一是调整教学计划,将专业课适当提前,把选修课和非专业课放在第3学期进行,争取在大二期末就结束技能鉴定考试。二是进一步加强实践性教学,给学生留足一年的实习时间,如企业需要即可随时就业。三是可利用大二末的暑期或双休日安排部分课程或考试,为毕业生就业争取时间,毕业论文也可尝试网上答辩。四是对用人单位成批到院系招人的,也可采取“教师跟踪”、“教室转移”等形式,到企业里对学生进行技能鉴定或论文答辩,以确保学生既不影响考试考核,又能按时到企业报到。
教育部确定明年为就业工作全面服务年,有关人士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院校关注并解决好高职毕业生就业“时间差”问题,为毕业生就业服好务。(本报记者陈强)
《中国教育报》2006年12月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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