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估:评办学条件还是办学水平
最近,笔者在研究各地评估细则时发现,有的地方将办学条件作为其中的一个A级指标进行了细化,如学校必须单门独院,有满足需要的教育教学用房,租借校舍必须有租房协议,教室内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0.8平方米。校舍无危房,坚固适用,具有消防、城建部门审批的安全许可证。校址环境安全、安静适宜、无污染源、无噪声源等。笔者以为值得商榷。
学校评估究竟应不应该评办学条件呢?办学条件是指办学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物质和人力资源。而办学水平是指学校或一个地区的领导、管理人员带领全体师生员工为实现预期的工作目标而采取一定的措施和行动,经过一定时期的努力达到目标的程度或质量的状况。办学条件是基础,是学校所必须具备的,否则这样的学校是不允许存在的。现任校长也不该为“校址环境不安全、不安静”负责,也不该为“非人为的学科矛盾突出,年龄结构的不合理”负责。所以,从理论上讲,办学条件不评也罢!从实践的角度讲,如果评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基层学校提高办学水平的积极性。
那么学校办学条件需不需要改善,靠什么来激励学校改善?有的地方采用了“等级学校”评估的办法。诚然,等级评估在初期,确实发挥过激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但过一段时间后发现,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在一些城市学校和名校,制造和扩大了新的“教育不公”,导致新的“择校风”愈演愈烈。笔者以为,教育的投入要均衡,就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投入机制。比如,有的地方在某些经费的投入上尝试按学生人数进行投入,有的地方进行“创建规范化学校”的活动,这都是一种很好的突破口。
先天已定的办学条件可以不评,但办学条件的经营水平却是非评不可。现有的设备利用率高不高,就能看出一个学校的办学水平;实验室积有厚厚灰尘的学校学生的动手能力相对较弱;多媒体教室成摆设的学校,必将影响教学质量;图书室、阅览室被用来作秀的学校,办学理念就相对狭窄;不会利用校园一花一草的学校难成特色。可以说,经营“先天已定办学条件”的水平,就决定一个学校的办学水平。
所以,笔者呼吁:学校评估,慎评办学条件,多评办学水平。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20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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