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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全国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把校务公开推向深入

来源:中国教育电视台 发布时间:2005-01-18 17:18:07 浏览次数: 【字体:
    教育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校务公开与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把校务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2004年,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分别召开了华中、华东、西南西北、华北东北四片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31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负责同志汇报了各地开展校务公开情况,并就深入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探讨。会议认为,几年来,全国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工作经历了培育试点、全面推开和深入发展三个阶段,发展的势头较快,效果明显,基本上实现了由培育试点到全面推开的转变,由“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由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的转变,公开内容由不规范到规范的转变。据不完全统计,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5%以上的普通高校、90%以上的中小学开展了校务公开工作,90%以上的师生对本校校务公开工作感到满意。部分民办学校也开展了校务公开工作。
  校务公开被广大教职工称之为“阳光工程”,受到社会的好评。但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对校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自觉性不高,行政主抓的领导体制和机制不完善;有的单位对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公开不够,制度不够健全,程序不够规范,有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等。
  会议指出,校务公开是学校继教代会制度后建立的又一项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办学的重要制度,基本实现了学校管理的全员参与、管理信息的全面公开和决策过程的全方位公开。校务公开不等于校务公布,要通过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形成学校内部的上上下下、多方面的互动机制,实现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努力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有利的条件。为此,就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  高校的校务公开要以校内事务的公开为重点,如学校的发展规划、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以及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物资采购、职称职务评聘等,同时,也要做好招生、收费等事务的对外公开。
  中小学校要重点搞好对外事务的公开,通过校务公开、教育收费公示等制度规范学校的招生、收费行为,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使社会上更加理解和支持教育。当然,也要搞好学校内部管理事务的公开。
  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加快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施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的转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要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考核评估办法,通过制度规范解决公开工作的不平衡、不巩固问题。同时,还要适时地表彰一批校务公开的示范校典型,通过典型推动面上的工作。
  会议要求,进一步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一要抓认识,各级党政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办学理念,自觉抓、主动抓,常抓常新,抓出成效来。二要抓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两个机制”,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一个是以学校行政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和机制;一个是以纪检监察和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三要抓深化,要把校务公开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经过多年的持续不懈的努力,实现校务公开与学校的管理有机地融合。四要抓重点,真正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广大教职工和社会所关注的一、两个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并取得明显实效。五要抓实效,切实做到五个结合:把校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把校务公开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校务公开与规范学校管理结合起来;把校务公开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特别是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结合起来;把校务公开与发挥工会、教代会的作用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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