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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3月4日政治学习安排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3-03 09:42: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学习时间:2021年3月4日下午4点半至6点。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3.原永胜局长在林职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三、学习小组划分,学习地点,组织形式同上学期。

冯慰冬书记参加行政组学习,宋宏伟院长参加教务组学习,刘宗利副院长参加后勤组学习,路买林副院长参加园林系小组学习,刘耀玺副院长参加信艺系小组学习。

党办、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监督检查小组进行检查。

四、要求:

1.提高学习认识。各学习小组要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着眼于提升教职工政治理论素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学习导向。

2.注重学习效果。各学习小组负责人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学习工作,围绕原局长在我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围绕”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开展学习讨论,带领大家谈体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做好考勤工作,保存学习计划、考勤和学习情况记录。创新学习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通过个人自学,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积极撰写学习笔记和体会文章。

3.理论联系实际。各学习小组要紧密围绕学校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与深入实践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自身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督查考核。党办、院办、人事和纪检监察室要对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日常考核依据。要对学习积极、方法创新、效果良好的小组及时表彰,对组织学习不力、人员参加不齐、学习效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5.及时宣传报道。各小组要及时将学习落实情况和典型材料整理上报,要有文字有图片,体现做法和效果,注意时效性和典型性。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资料下载:

1.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3.原永胜局长在林职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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