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09级高职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9-10-22 15:28:5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对2009高职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巩固招生成果、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确保新生质量,严格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舞弊行为,现就我院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对象:三系一部今年录取的普通高职新生、对口类和五年制升段的学生。

二、复查时间:1022日——116日。

三、复查方法。

1、照片复查。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各系部要按照把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对入学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尤其是要采取适当的方式,把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在学生宿舍或班级固定教室等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一方面便于新生互相认识,另一方面相互监督。负责照片复查的工作人员,须在两人以上,要认真负责,核对无误后,在相关新生入学登记表上签字。(各系部相关负责人到招办张衡老师处拷取学生学籍照片电子信息)

2、文化课及专业课科目复试。三系一部要在指定时间内集中进行文化课及专业课科目复试。任何无故缺考者应视作舞弊嫌疑人;对于复试成绩与招生考试成绩悬殊较大的新生要进行严格检查;对于笔迹有疑点的新生要到市级以上司法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具体考试时间以教务通知为准,要求于十月底前完成)

3、身体复查。三系一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入学新生身体状况进行认真复查。对于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入学就读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具体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档案信息检查。三系一部在复查时应要求新生携带高考原始档案并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并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如无法提供原始档案的,需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视作舞弊嫌疑人。(请三系一部负责人于113日下午携带本系部新生名单电子稿和统计清楚的各班具体人数的纸质文件到一楼学生处集中领取档案,并于116日下午将档案交回至办公楼7楼档案室刘静处进行清点复查,由于相关工作繁忙,请按时间要求办理,过时不候。建档具体要求和格式见附件)

通过复查,重点清除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的考生、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的考生。经过以上程序复查合格的新生,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并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河南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学校学籍管理网站查询。复查不合格的学生,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学籍。

四、复查要求。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要把思想认识提高到严肃高招纪律,确保学校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

 

                  

  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建档清单.xls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