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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省林业学校200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9-12-30 08:20: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学校发展,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200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依据《河南省林业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进行。

二、2009年度,省考核管理部门批准我校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为17%,各科室、系部、中心的优秀等次人数按各层次人员区分掌握在15%以内。

三、对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未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重大任务,或未按时反馈重大事项处理结果,本部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同时相应减少该部门优秀等次比例。

四、考核工作从20091225日开始,2010115日结束,基本程序如下:

120091225——20091231,学校安排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201011号——201015号,被考核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层干部同时要撰写述职报告并向主管领导述职。

3201015——2010110,各部门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报人事科。

42010110——2010115,民主评议,学校党委根据各单位考核结果和民主评议情况,结合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对被考核人作出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等次进行公示。

52010115——2010120,上报年度考核结果。

五、年度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校领导组成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

1、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长:李当彬       

副组长:吴国新

  员:房国华  张松山  田野  刘宗利  葛祖鸣

2、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员:田爱琴  路买林  王磊  姚方 

付国赞  刘进社  张海波

           河南省林业学校

           2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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