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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科大林业职业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05-19 10:23:3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激励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凡在本学院教学第一线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2.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师德标兵评选表彰。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每届师德标兵的表彰名额不超过10名。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奉献,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勤奋任教,优质施教,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方面有典型的模范事迹,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及时有效地教育、引导、纠正和制止。坚持正面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尊重爱护学生,不歧视、侮辱和体罚学生。

4.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在全校前30%以内。

5.近三年无任何教学事故、管理事故。   

6.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近两年来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

1、不以大局为重,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妨碍工作,损害学校利益的;

2、打架斗殴,说话不文明,行为不检点,自律意识差,有损师表形象的;

3、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一年内,班内学生非经济原因和健康原因而退学2名以上者;

4、责任事故追究一次以上者;

5、近三年内已评为师德标兵的教师,当年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师德标兵的评选,按照“师生提名→系部推荐→评审委员会评选→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2.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师生自由提名。

3.各系部综合教师、学生提名情况,对照评选条件和限额指标对被提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推荐候选人,完善推荐材料。

4.学校组建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学校教代会部分委员、教师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入围人选。

5.学校审批。

四、 评选要求

1.各系部将师生提名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候选人推荐登记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

2.每位候选人上报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生动简练。统一用A4纸打印,仿宋三号字体,一式两份,并报所有文字的电子版。

3.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对上报的候选人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群众信得过、有一定影响的先进个人。

五、表彰奖励及宣传

1.当选人员将被授予“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金,其先进事迹通过校内外媒体予以大力宣传。

2.校级师德标兵将作为市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的推荐后备人选。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                                  

  2009年3月9

  


“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部 门

年 龄

性 别

政治面貌

最后学历(学位)

任教课程

近三年获得过何种奖励:

事迹概要(200字以上):

部门推荐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名:                                            (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评审委员会,一份交系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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