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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洛阳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3-03-26 17:23:4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部(处),各大中型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发〔 2000 〕 8 号文件“关于开展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精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研究决定,于 2013 年开展洛阳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内容

      (一)参评范围:凡我市个人或集体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参加评奖。包括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及《洛阳月谈》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须持正式认可凭证);已经鉴定结项的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报告。在境外发表或出版的论著不得参评。

      (二)作者条件:申报研究成果的作者必须是我市社会科学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与市外人员合作的项目一般不参评,但其中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能明显区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以我市作者的名义申报参评。

      (三)成果形式及要求:参评成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尤其要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推动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理论研究和实际问题研究中有建树、有创新,有较高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应用价值,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参评成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专著、论著、译著、古籍整理、教科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以外文形式完成的成果,申报时应附中文翻译件,篇幅较长者应附中文目录及内容提要。各类成果具体要求:

      1. 学术著作:对当前现实或历史重大问题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新见解,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可,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2. 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有所创新,填补了某些空白,对原有结论进行了补充或完善,或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提出了问题,论证问题,有实践指导意义。

      3. 调查报告:针对现实生活重大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占有大量翔实准确的资料,分析切合实际,建议可行,有一定应用价值。

      4. 普及读物:观点正确,科学性强,通俗易懂,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起到积极作用,受到广大读者欢迎。

      5. 教科书:适合教学特点,体例、编排有创新,有一定的系统性、准确性、逻辑性和实用性,为学校师生采用并受到欢迎。

      6. 古籍整理:古迹整理准确可靠,细密周到,起到了补正遗缺、钩沉补漏作用;译释简介明了,方法科学,考证有新发现或新资料,为提出新理论、新结论提供了事实(史实)根据。

      7. 翻译论著(文):忠实于原著,文字流畅,对学术研究有借鉴作用,或对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有参考价值。

      8. 工具书:观点明确,语言简练,资料丰富,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科学性、准确性,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对科研和实际工作者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本次评奖活动奖项设一、二、三等奖,标准为:

      一等奖:选题意义重大,在学科理论或应用对策研究中有重要发现和创新,学术水平居我市领先水平,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相当高的学术或应有价值。

      二等奖:选题有重要意义,在学科理论或应用对策研究中有创新,在我市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较大作用,有较高学术或应有价值。

      三等奖:选题有较大意义,在学科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中有新见解,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有积极作用,有一定学术或应有价值。

      三、奖励办法

      该奖为市级奖,获奖成果作者获得“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和奖金,可作为考核、晋升职称的依据。

      四、评审方法和步骤

      评审工作分四个步骤:

      (一)个人申报。作者本人填写《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报送成果及证明材料各 6 份(可报复印件,但至少应有一份原件),每人限报一项,三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同意。高等院校作者向本单位科研处申报,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会员向所在学会申报,县(市)区作者向县(市)区宣传部申报。其他作者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向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地址:洛南新区党政综合大楼十一楼 1118 室,电话: 65500051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30 日。申报资料原则上不再退还。

      (二)初评。各申报单位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初评小组,对照评奖标准,评出向市评奖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成果。个人申报的作品由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评。初评单位对每项成果写出 300 字左右的评语,于 2013 年 5 月 1 日前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三)中评。市评奖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成果逐项进行评审,提出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意见。

      (四)定评。市评奖委员会对各专业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项目和等级。

      五、评审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申报,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要把好材料初审关,并按规定上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二)各单位在评奖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评审,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参加评奖人员要严守纪律,遵守评奖规程;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评委本人的成果,评审时本人应当回避,投票计票时从获票总数中扣除一票。

      《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从洛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网站下载( www.lyskl.org )。

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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