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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美丽·和谐·清廉”校园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3-04-19 17:27:28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关于举办“美丽·和谐·清廉”校园文化

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各处室(馆、中心):

为喜迎学院挂牌,宣传我院师生的文化生活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进一步推动我院廉政文化创建工作,经研究,我院决定举办“美丽·和谐·清廉” 校园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部门:党办  工会  团委

二、大赛宗旨

1.展示师生实力和风采,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校园课余生活,激发大家对摄影、书画艺术的兴趣爱好,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及艺术教育气氛,陶冶情操,促进学院的全面发展;

2.加强我院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校园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全院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1.征集作品:2013420日—510

2.作品展示:2013515日—520

3.评奖及推荐;2013520

五、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书画摄影类。包括书法、绘画和摄影作品等。

2.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含大赛Logo设计、大赛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

3.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4.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

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六、作品展示及表彰奖励

1.展示。参赛作品经过第一轮的筛选之后将按照一定的比例选出整体效果较好、寓意深刻的作品片进入复赛。进入复赛的照片将统一冲洗、编号在文化周期间进行展出评比。

2.评奖。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含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并结合各部门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项。所有获奖部门和个人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推荐。大赛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省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

七、工作要求

1.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要加强宣传力度,为大赛营造良好氛围。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在大赛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党办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会协助教职工参赛作品的征集、展示;团委协助负责学生参赛作品的征集、展示。

附件:“美丽·和谐·清廉”校园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美丽·和谐·清廉”校园文化作品大赛

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一、书画摄影类作品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报送要求:书画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系部或部门、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标注内容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书画摄影作品不用装裱,在报送作品同时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二、艺术设计类作品

1.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赛者需提交JPEG格式、A1尺寸、横向布置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两个,其中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应提供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照片。

2.大赛Logo设计作品:要求图形创意独特、形象简洁、形态优美,且具有较强的视觉识别性及亲和力;要包含Logo设计,标准字设计,Logo与标准字的组合,标准色及辅助色的设定,并附以1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提交作品规格为A4尺寸,设计格式为AICDRPDF,也可以提交JPGTIFPSD格式的位图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即300像素/英寸)。

3.大赛主题设计作品:大赛主题文案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反映美丽、和谐、廉政校园文化特色,文字简洁、优美、有意境,不超过20字;宣传标语文案每条不超过30字。

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报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不方便报送,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照片以电子邮件报送到hnfcweb@126.com

Logo设计及宣传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请以电子邮件报送至邮箱hnfcweb@126.com

三、网络新媒体类作品

1.网络新媒体作品: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漫画类作品:要求内含DPI 300A3大小作品电子原文件及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漫画类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TIFJPGPSD

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将含作品内容电子文档光盘报送到承办单位。

注意事项: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歌舞类作品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语言类作品: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戏曲类作品: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报送要求:艺术表演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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