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调动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完成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一项):
(一)经厅级以上(含厅级)部门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
(二)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一并提供中文稿件。
(三)未公开发表与出版或不宜公开发表与出版但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省直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和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办理。查新费用由申报者单位负担。
(三)申报受理时间:2013年5月15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有关表格填报。
(四)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
2.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主送单位填写,纸质文本1份(即使申报一项也要填写此表)。
4.主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然后报送。报送电子邮件一定要在“主题”一栏中注明报送单位、份数。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5838010
联系人:王连照
邮 箱:hnsjkcg@163.com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16室(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
邮 编:450003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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