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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优秀教师推荐办法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11-08 15:04:41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优秀教师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教师在教学岗位中做出优秀成绩,公开、公正、公平的推荐优秀教师,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优秀教师的推荐,达到提高我院教师整体教学水平的目的。

二、推荐范围

1、凡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连续三年(含)以上承担教学任务的在编专兼职教师。

2、曾获得市级(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原则上不再参加市级(省级)优秀教师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礼貌待人,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师德,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

2、积极参与专业与课程建设,开展教研和教改活动,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效果。

3、独立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近三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

4、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的育人方法,有完备的教案、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并能认真执行。教学效果好,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学院排名前50%以上。

5、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曾在CN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专著、教材出版,或其参加科研项目、技术开发项目的完成。

 6、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工作有成效。

7、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8、市级优秀教师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省级优秀教师须为付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推荐条件量化指标

推荐人选根据其本人情况按照下列办法进行量化计分(总分100分)。

1、年终考核(40分)。近三年教师年终考核平均分数乘以40%

2、教学质量(20分)。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平均分数乘以20%

3、教学工作量(20分)。近三年教学工作量考核分数乘以20%

4、教科研成果(10分)。个人历年年终考核教科研分总和乘以10%,该项最高得10分。

5、学院领导班子打分(10分)。

6、工龄加分。每年0.5分。

总分为以上6项得分总和。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考核曾有不合格者。

2、近三年各年度内无故不参加学院、所在系部组织活动三次(含)以上者。

3、近三年各年度内基本教学文件、学生成绩等三次(含)以上不按要求上报者。

4、近三年内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者。

5、近三年内不论任何原因,每年没有上课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四、评选办法

(一)市级和省级优秀教师根据相关部门所给名额按照该办法进行推荐,林业厅优秀教师和其他相关评选可参照此办法。

(四)优秀教师的评选分系部推荐和学院评审两级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各系(部)分别成立推荐小组,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推荐。

2、各推荐小组按照学院下达的推荐指标,根据推荐条件定量进行考核,并可在系(部)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各推荐小组将推荐人选报院人事处,院人事处对各系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4、人事处根据复审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定量考核,按照定量考核结果排序,报学院党委。

5、由学院党委会进行审核决定,推荐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

20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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