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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育林树人”杯全国职业院校“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摄影大赛方案

来源:森环系 发布时间:2013-12-07 15:34: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弘扬生态文明,推进文化育人,展示各职业院校在文化育人、绿色校园、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育林树人”杯全国职业院校“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摄影大赛。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摄影大赛主题

弘扬生态文明  促进生态和谐  推动文化育人

二、摄影大赛具体安排

()征集对象

1.全国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2.全国职业院校广大教师

()大赛组别

大赛分设:1.教师组;2.学生组。

()摄影大赛作品要求

1.主题要求:摄影作品要求突出本次大赛主题“弘扬生态文明,促进生态和谐,推动文化育人”,体现职业院校广大师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

2.内容与数量要求:作品要反应广大师生所在院校校内文化,生态、事件、人物等,作品应为原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申报作品为彩色,拍摄时间为20141月至7月间,单幅作品、组照作品均可参赛,组照每组不得超过5张,照片不要做后期处理和合成。参赛摄影作品数量不限,每张图片需配120字以内文字说明。

3.作品格式要求:所有摄影作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单张作品文件大小不低于2MB

4.投稿方式:可以以个人名义或社团名义参赛,个人参赛主体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作品入围者从中择优。参赛作者需将作品电子文件及参赛报名表,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学校+组别+姓名+作品名称),压缩后发至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邮箱stwmwyh@126com

5.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师生参赛免收参赛费,其他单位师生参赛按每件作品100元收取参赛费,汇款后电话或QQ确认。

汇款单位名称: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

账号:288256330183

6.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

7.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奖项设置

大赛设最佳组织奖5名,设“最佳创作奖”10名,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优秀社团奖若干。并设最佳人气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色彩奖、最佳构图奖、最佳瞬间奖、最具感染力奖等奖项。对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授奖单位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

()大赛时间

1.启动日期:20131127

2.投稿日期:201435日一65

3.评选日期:2014610日一710

4.颁奖日期及地点:20148月中旬,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海阳实验林场。

5.摄影大赛具体安排及大赛详细规则详见工作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ww.lnlzy.cn。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育林树人”杯全国职业院校“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摄影创作大赛组委会。咨询电话:02489111838(传真)QQ群:320305934;联系人:赵鑫。

()颁奖大会及摄影特训营

为了给有摄影才艺的广大师生提供更多机会,同时促进活动更好开展,推动精品工程,大赛组委会拟在颁奖大会期间举办一期“海阳摄影特训营”,对有创意和有专业潜质的获奖师生进行专业培训。

1.队伍遴选

从大赛获奖选手中选拔优秀摄影人才进入特训营,特训营营员总计约100人。营员将参加为期3天的摄影特训,届时将邀请摄影名家进行培训、邀请文化名人参与交流采风,为营员搭建一个提升摄影水平和与名家交流的平台,时间为20148月中旬,地点在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海阳实验林场。

2.特训费用

参加特训的广大师生自己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大赛组委会负责培训期间的食宿、培训费用。

采用“集中培训,分散拍摄”的方式。在培训基地内,实行专业授课、小组讨论、导师指导、室外采风等培训形式,使参训师生在短时间内掌握摄影的拍摄手法、技巧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结束后,各参赛营员根据各自选题分散拍摄。

3.组委会为参加特训营的学生颁发有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盖章的培训证书,按24学时计算,记为素质教育15学分。

三、主办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五、媒体支持: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绿色时报、中国环境报、中青在线、中国林业网、生态中国网、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

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

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

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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