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的通知
教办职成〔2014〕280号
教办职成〔2014〕280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12号)要求,教育部给我省下达了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925名(其中专业带头人培训任务70人)。在各地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预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确定了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国家级培训的教师须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所教专业与培训专业相符,师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曾获市(地)级以上表彰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遴选、落实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协调学校选派教师按时参训。市、县属学校参训教师由市、县教育局负责遴选,省属中职学校参训教师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校负责遴选,技工学校参训教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遴选。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每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共计480学时。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方式进行,实行小班教学、分组训练,每个培训班35人左右。
培训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专业知识与技能训练(160学时左右)。学习本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知识、先进技术,进行专业技能训练。
2.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80学时左右)。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等。
3.企业实践活动(160学时左右)。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生产技术、岗位规范、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进行关键岗位实践和技能训练,增加生产实际经验。
4.分组研讨与教学演练(80学时左右)。总结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情况,进行教学方法训练,组织教学研讨与交流,开展备课、说课及教学演练等活动。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
(一)落实参训人选(7月12日之前完成)。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附件2),依据预报名情况,推荐参训人选;同时下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见附件3),及时通知被推荐教师填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纸质材料并进行网上注册。
(二)学员注册(7月15日之前完成)。被推荐参训教师填写《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后由教育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报至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http://www.cvett.cn)“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专栏进行网上注册(我省学员报名验证码:14161416)。个人所有填报内容要详细、准确、规范,其中,教师所在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以单位公章名称为准),通讯信息要准确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出现不被录取、经费无法正常拨付或其他问题,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格审查(7月15日之前完成)。省教育厅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审查拟选派参训教师报名资格;同时登录“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核对《学员推荐表》与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批准报名。
(四)学员报名(7月15日之前完成)。学员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选择培训基地并报名(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严格按照各培训基地名额分配表选择基地进行报名;参加专业带头人培训的教师,可以任意选择承担本专业培训的基地进行报名,若所选基地已报满,则依次选择下一个开设本专业培训的基地报名)。个人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流程,严格按照指定的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填报,不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培训基地和专业。过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由省教育厅协调补报其他培训教师。
(五)资格复核和录取(7月15日之前完成)。培训机构登录“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通过“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发放录取通知。
(六)查询审批状态。各报名教师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后随时登陆“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查询培训基地审批状况。如有报名而未予审核的,应及时与报名基地或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各有关单位要在7月16日前到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取审批后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返还参训老师。
(七)学员报到。参训教师报名审批通过后,要按照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请直接与各培训基地联系,报到时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交至培训机构。
四、学员管理
国家级培训学员须按照录取通知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培训机构说明理由,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5天。延期报到超过5天或无故逾期3天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并由培训机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国家级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活动须同时向培训基地及项目管理办公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累计请假超过5个教学日或无故旷课1次者,不得评为优秀学员;累计请假超过10个教学日或无故旷课2次以上者,不予结业,已发生费用由学员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或个人负担。对报名并经省教育厅及培训基地审核批准后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取消该教师5年内参加出国进修、国家级、省级培训等各类培训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五、经费安排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所需经费,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标准为1.8万元/人,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中等职业学校和教师个人负担。中央财政经费到位之前,参培学员所在中等职业学校应足额垫付全部培训费用,对拖欠培训机构培训经费的学校,将在下一年度取消其参加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名额。
六、其他事项
为全面统筹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更好地满足教师培训需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统计填报《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拟补录人员汇总表》(见附件5,同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hiyepx@126.com),并于7月15日前随其他材料一并报省教育厅,其他已审批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时,省教育厅将从拟补录人员中遴选确定参训教师。拟补录人员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不得擅自进行网上报名。
本文件及表格可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下载。
联系人:崔自杰(项目办)联系电话:0371-65900927
任远(职成教处)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材料报送及审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号河南省机电学校综合楼北侧3楼322室
邮编:450002
附件:1.河南省2014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总表
2.河南省2014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各培训基地名额分配表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
4.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
5.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拟补录人员汇总表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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