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八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我院第八届一次教代会代表就人事改革、教育教学、办学环境改善等工作,共提出提案38件,经2019年第三次党委办公会研究决定立案30件,其余8件作为一般建议处理。为认真落实相关提案,根据各部门岗位职责和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提案落实责任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办理责任和目标要求,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办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及提案人的沟通协调,协办要积极配合,通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以及联合开展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共同研究办理事项,共同商讨解决措施,共同抓好办理落实,切实避免因业务交叉而相互推诿,因意见分歧而相互扯皮。
三、对提案(建议)提出的问题,凡应当解决而又具备条件可以解决的,各承办部门要明确时限,认真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研究、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必须解决而又超出部门责权范围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提请研究解决;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提案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四、及时总结经验。在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办理情况(含电子文档)报送工会办公室。
五、工会将会同党办、院办、监察室等部门适时对各承办部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目标绩效管理。
附件2:学院八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汇总。
工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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