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职工合唱团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为大力营造“庆祝建党百年、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促进校园文化、精神文明以及和谐校园建设,提升教职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弘扬高雅艺术,唱响时代精神,向建党100周年献礼,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全院职工范围内选拔声乐爱好者,成立教职工合唱团,参加瀍河区“我心向党”红色经典曲目㰤咏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唱团组建事宜
(一)参加人员条件:我院职工,热爱艺术、热爱歌唱;有团结合作精神;能够严格遵守训练时间,积极参加演出及合唱团有关活动。
(二)组团方式:职工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择优组成60人职工合唱团。
(三)报名时间:5月21日之前。
(四)报名办法:填写《教职工合唱团报名申请表》,以系部为单位组织上报,行政后勤及其他系列人员可直接报名至工会。
二、合唱团任务
(一)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艺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二)组织音乐知识培训,提升广大教职员工的文艺素质和品德修养。
(三)宣传学校建设与发展成果,弘扬先进事迹,赞颂新气象新风貌,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三、迎接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5月24日-6月24日,利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或晚上排练,每周2-3次;
(二)纪律要求:通报每次考勤情况,3次无故不参加排练、5次无故迟到(早退),取消参赛资格,并全院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组团参加建党100周年歌咏比赛活动,是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活动意义,落实好宣传推荐工作。
(二)加大宣传,积极参与。爱好音乐、有声乐特长的同志积极参加到教职工合唱团的活动中来,为增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增强学校凝聚力,着力推进和谐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工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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