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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7-12-07 16:42:4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各位代表:

我院七届三次教代会拟于2018年1月中旬召开,为切实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现就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原则

1、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站在学院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

2、代表性:能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院发展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提案征集的范围

1、属于本院职权范围内的下列问题可列为提案:

① 有关我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等方面的问题;

② 有关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③ 有关我院改革发展、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创新等方面的问题;

④ 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后勤保障服务、职工福利等方面的问题;

⑤ 其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2、下列问题不作提案提出:

① 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

② 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

③ 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问题;

④ 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或矛盾的问题;

⑤ 其他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处理的问题。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我院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及引导,充分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益。

2、提案人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提案权,确保提案质量。拟定提案前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按照提案征集原则,实事求是地围绕学院的改革创新发展建言献策,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案须由一名教代会正式代表提议、两名(含两名)以上代表附议并签名。

4、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多事将不予立案)。

5、提案的理由必须充足,应力求有根有据,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和实施方案须切实可行,操作性强。

6、提案应填写在提案表上,可自行下载填写,文字版一式二份

A4纸,正反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工会(邮箱:hnfvclu@163.com或校内办公邮箱)。必须符合规范,允许另附页补充。

7、提案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① 案名,应简明扼要说明需要解决的问题;

② 案由,应阐明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③ 解决措施和建议,应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如果仅有案名和案由,没有解决措施和建议将不予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时间

1、提案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29日。

2、请各代表于12月29日前将《提案表》送至院工会404室,联系电话:63500015。超过期限的不列入大会提案,另行处理。

五、提案的审议和处理

1、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提案的审查、登记、分类、整理、编号等工作,内容相同的提案将并案处理,并向大会提出审议报告。

2、大会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查并提出立案意见,送交分管校领导阅处后,逐件落实到有关承办部门处理。

3、提案工作组将依据提案征集情况开展优秀评选活动。

 

附件:《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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