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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4-12-22 17:08:3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正确评价学院教职工一年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学院发展,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依据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细则、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行政工勤人员考核细则进行。

二、年度考核的对象为学院正式工作人员、签订合同的教师、班主任、临时工。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2014年度,我院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林业厅核准的比例执行。各处室、系部、中心暂按各层次人员15%比例推荐优秀等次。

四、考核工作从20141222日开始,2015118日结束,基本程序如下:

120141222日,学院安排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根据各类人员考核细则,党办提供考核对象全年理论学习情况、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宣传工作情况;人事处提供考核对象全年出勤情况;后勤中心提供考核对象全年厉行节约情况。保卫处提供考核对象及部门全年安全情况。中层干部要将个人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于1226日前交到党办。

220141222日—28日,整理平时材料,撰写个人总结。考核对象要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体会及经验教训、下一步打算。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工勤人员分别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141229日——201516日,对各系列人员民主评议,各部门负责人对照考核细则对所属人员考核打分。各处室、系部、中心要将考核对象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等有关平时考核资料加以整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考核结果报人事处。中层干部向主管领导述职,主管领导为分管中层干部考核打分。

4201517日—8日,学院党委根据各部门考核结果和民主评议情况,结合被考核人综合表现,对被考核人作出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等次。

5201519日—15日,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无异议后上报林业厅。

五、各系部负责本系外聘专任教师的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在职专任教师考核细则,由系部推荐优秀、学院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聘用人员的考核。学生处推荐优秀班主任,学院研究确定。外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兑现绩效工资。

七、年度考核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八、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考核对象全年工作,通过考核,达到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改正缺点,表彰先进,调动和激发工作积极性的目的。

2、今年对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了修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学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各类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3、年底工作头绪多,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按时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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