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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6-06-19 15:45: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全体毕业生:

200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确保毕业生完成学业,文明、安全、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现就2006届毕业生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要求:

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使广大毕业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业观,在即将离校之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站好最后一班岗”,展示本届毕业生文明、守纪、诚信、爱校、敬业的良好形象。

二、高度重视毕业生思想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毕业生思想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对于构建和谐校园,保持学校良好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系、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理念,按照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一安排,合理安排各项手续办理流程,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有效、满意的服务。同时,各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着力营造一个生动活泼、健康有序的文明离校氛围,让毕业生充分感受到学院对他们的感情,为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贴近实际,贴近学生,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毕业生教育工作既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对毕业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引导他们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成为良好社会风尚形成的促进者。各系领导、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安全、文明离校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毕业生稳定工作。

四、深入工作,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与引导,倡导文明离校。

 各系部要教育引导毕业生端正态度,使毕业生认识到学院对他们的关心与爱护,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学院工作。

(一)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要不断加强毕业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他们做到知法守法。加强安全教育,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做到防火、防盗、防侵害、防事故、防斗殴、防诈骗,确保毕业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加强校规校纪教育,严格纪律,提倡讲秩序,讲团结,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禁止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等行为的发生。对毕业生中的不良行为,要及时教育引导,对毕业生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安排,为毕业生离校提供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毕业生离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寝室纪律。严禁损坏宿舍设施和校园环境,严禁出现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行为。不得影响低年级学生正常的复习与考试。

违反校纪校规者,学校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材料装入本人档案(毕业生档案在毕业生离校两周内发送),情节严重的取消毕业资格,触犯有关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毕业离校时,事件尚未调查清楚前,将延缓办理涉及事件人员的毕业报到手续,待事件调查清楚后再行办理离校手续。

(二)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配合毕业生离校工作。

充分发挥毕业班党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在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与骨干作用。通过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学生干部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发挥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及时反馈毕业生中存在的各种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和信息。

(三)引导毕业生开展有意义的毕业纪念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离校、给母校添光彩活动。通过开展“大学生活感悟”、“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等活动形式,引导毕业生为母校办一些实事,为低年级学生留下经验心得。在毕业生中开展“今日我以母校为荣,明日母校以我为荣”主题活动,进行爱国爱校教育,激励他们发奋图强,用实际行动为母校增光添彩。

(四)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尤其要做好未达成就业意向毕业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继续为未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帮助他们正确择业;对有就业意向而尚未签约的毕业生要督促他们尽快签约。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正确认识现实,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心态,引导毕业生树立“扎根基层,先就业,后择业创业”的理念。

五、时间安排:

2006年6月20日---6月25日  以班为单位到有关部门集体办理毕业生财产清查手续,由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各部门要留人办理;

    6月23日   2003级五年制学生返校,到所在系报到,安排考试和毕业手续办理事宜,由各系负责;

6月24日   2003级五年制学生参加选拔考试,由教务处负责;

6月25日---6月26日  毕业生毕业补考,由教务处负责;其他学生进行毕业教育,由各系负责;学生党、团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由党办、团委负责;

6月26日上午9:00在西阶梯教室举行毕业典礼,由院办公室负责,学生处和各系配合;

6月26日---6月27日  发放毕业证、报到证,由学生处负责,各系配合;

6月28日   全体毕业生离校,各相关部门负责;

6月29日---7月10日  整理、寄发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处负责。

 

 

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

200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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