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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9-10-30 17:41: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学院安全整治工作, 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促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 从我院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我院校园暴力伤害事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校园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组长:宋宏伟

副组长:刘宗利

成员:李海龙、姚海雷、李兴平、陈涛、刘艳花、安存胜、李继东、包帅、许占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由包帅任办公室主任。

四、校园学生欺凌事件预警与预防

1、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各辅导员、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有责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和谐相处、文明做人的教育,对有发生欺凌可能的苗头要及时报告学生处,把问题解决到萌芽阶段;班主任要将本班曾有类似不良记录或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名单报告学院学生处统筹管理,重点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

(2)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5)经常性地与办事处、派出所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对策。

五、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报告流程图

发现欺凌者(或受害者) 打电话报告学生处 “63962693” 或保卫处63500377(无能力阻止情况下) 现场紧急呼救,引起周围人员注意,教师面对欺凌暴力者,应在巧妙周旋,保证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暗自派人通知保卫处或学生处值班人员,然后由值班人员报告给当天值班领导或院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首遇负责制

① 如果是教职工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职工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与此同时然后巧妙派人将情况报告当天值班领导。若与校外人员到校欺凌学生等,首遇教职工有责任立即劝阻,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给当天值班领导处理。若现场情况严重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争取时间,以防事态失控;一旦出现人身伤害事故,首遇教职工要马上报告给保卫处或学生处,同时拨打急救电话,与此同时,积极做好组织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处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②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或班主任,班主任或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保卫处或学生处值班人员。

2、 保卫处或学生处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报告给校园学生欺凌治理办公室,并拨打“110”报警(事态严重),与此同时,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治理办公室主任前往现场。

3、现场救护

校园学生欺凌办公室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现场防止暴力,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并联系相关人员(警察、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可实行正当防卫。

4、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校园学生欺凌治理办公室人员要协助警察做好事故调查,协助学生及家长进行善后处理和安抚工作。对本校学生参与校园欺凌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有关要求。

凡学院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院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院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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