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六次集中学习
7月11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议,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研讨交流。在洛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党委书记李书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与会同志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和第十一章内容。会上,校长陈红卫、党委副书记王新建、工会主席周书清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感悟,就“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研讨交流。大家表示,党的工作纪律是党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基本要求,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要学深悟透两大纪律的界限,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守生活纪律、涵养道德操守,切实把具体要求落实到学校工作和个人生活中去。
李书民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严明纪律。充分认识到工作纪律要求正确履职担责,生活纪律关乎党的形象,要坚持学用结合,做到工作标准要高,生活上约束要严。二是要尽职尽责。学校工作头绪多、事务杂,每一名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始终做到履职尽责,自觉按规则、按制度办事,依法依规正确用权,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要担当作为。目前学校发展改革任务重、难题多,工作中不能有畏难情绪,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工作要有创新、有突破、有成效。四是要艰苦奋斗。要有长期过“紧日子”的心理准备,要崇尚勤俭节约,教育引导全校师生行简约、倡简朴、戒奢华。五是要修身立德。要严守生活纪律,遵守公序良俗,保持健康生活情趣,严把“人情关”和“交际关”,切实做到修身律己、品行端正。要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自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弘扬家庭美德,做师生表率,做社会楷模。(一审:刘瑶 二审:魏金太 三审:王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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