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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关于我校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称初定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12-31 08: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第一批职称初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范围

此次职称初定范围主要面向当前入职报到且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新进博士人员、此前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批复但尚未办理职称初定的人员及其他有职称初定需求且符合职称初定要求的人员。

二、职称初定条件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注重履职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评价

申报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三)双证齐全且聘用手续齐全,硕士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博士申报高校教师系列无须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职称初定的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首次申请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职称初定程序

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以下材料:

①《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1)

②《职称初定考核报告》(附件2,填报职称系统时候需上传)

(以上材料均需所在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考核

二级学院于1月15日上午11点前将同意推荐人员的《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和盖章的PDF)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格式:单位+2026年职称初定(第一批)

(三)人事处设置账号

人事处为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申请人设置职称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开通账号需领取实体社保卡,河南省内均可)。

(四)申请人填报职称申报系统

申请人请严格按照《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附件4)于1月16日-1月21日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系统填报。

申报人填写相关信息,经学校审核后,通过系统打印2份《评审表》(A3正反打印),“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请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日期须填全)

(五)学校审核

人事处根据职称初定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六)备案聘任

通过学校审核的职称初定人员,按省厅要求备案职称初定结果并聘任。

请各学院于1月30日上午将申请人的《职称初定考核报告》、《评审表》(一式两份)、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无底色要求,背面写姓名)提交至人事处220房间。

联系电话:63500032

邮 箱:hnlzyzzb@126.com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职称初定考核报告.doc

       附件3.职称初定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初定职称填报说明.doc

 

人事处

2025年12月31日


终审:王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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