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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颖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6-06-02 15:39: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273号)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省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5年、202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参与认定。

  (七)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少于15课时)。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6年6月2日-6月12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选择参与全程网办并根据附件3要求补充全程网办材料。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2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我校指定体检单位在科大二附院)。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

(三)初审、复审、公示、材料报送。各二级学院须在6月9日前完成本学院申请人的初审和材料报送,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个人材料原件。各学院最晚在6月9日之前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及附件4(均为电子版)及申请人个人材料的原件报送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将安排时间,统一进行材料复审,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终审确认。时间:6月22日-7月10日。

  (五)认定结果和公示。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终审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公示,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所在高校。

  (六)证书领取。证书领取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认定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要做好宣传,将网报、体检等具体时间通知本校申请人员。要认真审核本校申请人员材料。


附件: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1).pdf

附件2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1).docx

附件3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个人材料清单(1).pdf

附件4.docx

                                                                       

 

人事处

2026年6月2日

终审:李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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