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6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方案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和《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实际情况,拟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公开自愿原则。在人社厅核准的岗位限额内,面向全校公布空缺岗位等级情况,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
(二)坚持严把政策、严格标准原则。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确保评审工作合理、有序。
(三)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评审原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符合河南省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评价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
三、岗位等级空缺情况
(一)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四级岗位晋升三级岗位指标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六级岗位晋升五级岗位指标4个、七级岗位晋升六级岗位指标8个。
(三)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九级岗位晋升八级岗位指标9个、十级岗位晋升九级岗位指标5个。
四、晋升基本条件
(一)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6年9月30日。
(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林院〔2025〕15号)文件规定,专兼职教师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
(三)聘用红线要求: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在处分及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岗位等级晋升;发生教学事故人员,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执行申报限制。
五、评审组织与聘用程序
(一)评审组织架构
学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为委员。全面统筹岗位设置、聘用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岗位聘用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负责岗位聘用日常业务办理。
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人事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从校内外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负责申报人员综合评审。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参加人员须符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和各岗位等级聘用条件后,填写《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见附件1),按照规程要求准备材料,向所在院部提交。申报人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4)。
2.院部审核。所在院部对参与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条件原件进行审核,各学院成立不少于7人的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资格、材料进行初审和评议,组织民主推荐。推荐结果按要求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学院审核与民主推荐在本单位(二级学院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意见,按照附件2《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材料提交目录》要求,将业绩条件复印件整理装订成册,连同《202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汇总名单》(附件3)提交至人事处。
3.校内材料公示。人事处将全部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在校内公开展示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监督。
4.材料复审。由人事处会同纪委办、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外事处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具备申报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5.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政策和条件标准,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科研能力进行全面审议,研究提出拟聘建议人选。严格执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严禁请托打招呼等干扰评审行为。当符合条件申报人员数量超出岗位空缺数时,依据《河南林业职业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与评审办法》(豫林院〔2024〕148号)量化积分排序,按空岗数额确定拟聘建议人选。
6.党委研究审定。评审委员会提出拟聘建议人选,报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审定。
7.公示报备。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备。
六、材料准备
(一)《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附件1)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材料提交目录》(附件2)。
(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三)任现岗位以来获奖、论文、专著、教材、项目、专利等材料(按照业绩登记表填写顺序提供)。
(四)《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以上全部材料,原件由所在部门统一留存备查;复印件须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完整扫描件一并报送人事处。扫描件请在申报期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hnlzyrsc@163.com),邮件及文件统一命名为“部门-姓名-申报岗位等级”。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接收地点
各院部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意见后于9月18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八、监督与申诉
公示期内,对申报人员资格、评审程序、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纪委办公室或人事处提交,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相关部门对异议人信息予以保密,并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意见。
纪委办公室:电话0379-63966750;
人事处:电话0379-63500032。
附件:
附件1: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docx
附件2: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材料提交目录.docx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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