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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补申报工作提示

作者:罗颖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6-09-23 10:31:1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人社厅的统一工作安排,为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的问题,现提示如下:

    补申报年度范围。学时完成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依据当年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要求,其中,2021年、2022年、2023年完成的学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2024年、2025年完成的学时,须在当年。

    补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9月15日—12月31日。

    补申报方式。统一采用线上渠道。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管理入口”,使用个人账号登录进行学时补申报。

    补申报条件。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合规继续教育方式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符合本工作提示明确的学时补申报年度范围;专业技术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成功提交学时申报申请,经所在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后,可提交真实有效的原始证明材料,办理学时补申报。

    对于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的行业,仅公需科目可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补申报。


终审: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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