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考核分类 | 考核项目 | 考核要素 | 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及评定方式 | 得分 |
日常工作考核(满分100分,占比60%) | 一、工作纪律 | 1.会议纪律 | 各学院辅导员参加学校各类会议、培训及学生活动,无故缺勤每人次扣5分,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除1分。 因私请假每人次扣1分。 | 签到表 | |
2.信息报送 | 各学院报送各类数据及材料,要及时、准确。未做到者一次扣5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3.工作支持度 | 各学院或者辅导员,要配合学生处或者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承办各项活动。未做到者一次扣5分。 | 各处室提供的证明材料 | |||
二、队伍建设与日常管理 | 1.会议制度 | 每个月月初、月中,各学院学生工作主要领导,要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一个月至少两次),研判学生思想动态、研判近期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每缺一次扣5分,出现学生安全稳定问题,一次酌情扣5-20分。 | 每月提供支撑材料 | ||
2.师德师风 | 辅导员要坚持立德树人,学工队伍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有违反者每人次扣5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3.辅导员工作计划 | 各学院辅导员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全面,能够按照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未做到者每人次扣5分。 | 查看资料 | |||
4.辅导员工作落实情况 | 各学院要组织好辅导员,每周巡查所有宿舍一次,排查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对所有学生谈心谈话一次,问题学生要多次谈话;辅导员要按照要求上好素质教育课,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每月至少深入课堂,随堂听课一次;辅导员要按照要求完成学生素质考核的相关要求;重点学生台账摸排全面,内容能及时更新。未做到者每人次扣5分。 | 查看资料 | |||
5、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 | 各学院要认真摸排了解学生情况,学期末形成一份思想政治状况分析报告。未做到者扣10分。 | 每学期末提供报告 | |||
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 各学院要重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设有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育人平台,能够影响学生的政治思想、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等,效果良好。未做到者扣5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7、毕业生去向落实率情况 | 截至每月25日,去向落实率比全校平均水平低10-20个百分点扣5分,低20个百分点以上扣10分。 | 招生就业处提供的证明材料 | |||
三、学生管理与学风建设 | 1.学生行为管理 |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辅导员主动提交处分的不在此列)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2突发事件处理 | 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流程清晰;学生突发事件处理科学、合理、及时,确保安全稳定,并且不能产生舆情。未做到者扣10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3.评奖评优 | 学生年度评优、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学金评选等工作程序规范、材料上报及时、无遗漏、无差错、无投诉。未做到者每次扣5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4学生档案收集与管理 | 根据学校要求,能按时收集、归档、 报送学生有关档案材料。未做到者每人次扣5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5.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 各学院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通过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等,常态化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每个月都要有记录。未做到者扣5分。 | 查看资料 | |||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未做到者扣5分。 | 查看资料 | ||||
6舆情 | 因工作疏漏产生负面舆情,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者,每次扣10-20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四、学生资助 | 1.工作机制 | 设置有资助专干,建立有贫困生档案和扶贫帮困工作机制;按规定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健全;积极配合学校资助工作开展,按时参加工作会议和培训,及时规范上报材料;未做到者每项扣5分;因工作疏漏被学生投诉或者产生舆情,每次扣10-20分。 | 资助中心提供的证明材料 | ||
五、心理健康教育 | 1.队伍建设 | 成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做好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人员、场地、档案、活动、及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者扣5分。 | 心理健康中心提供的证明材料 | ||
2.工作参与落实 | 配合心理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未完成者一次扣5分。 | ||||
3.危机干预 | 各学院每个月召开学生心理情况研判会。未完成者每次扣5分。 | ||||
按照心理中心的要求积极开展心理测评参与和复查情况。未完成者每次扣5分。 | |||||
重点学生台账摸排全面,建立规范、完整、及时;跟踪服务记录清晰;能够第一时间报心理中心。未完成者,每次扣5分。 | |||||
六、加分项 | 1、“林苑学工”投稿 | 积极投稿“林苑学工”,宣传学生、学工风采,宣传学生工作,稿件被采用,每次加3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2、参加活动 | 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获得第一、二、三名的,本月考核分别加6、4、2分,加分不累计,只取最高分。 | 提供支撑材料 | |||
3、承办学生活动(比赛、竞赛) | 承办或者参与学生处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当月考核加1-5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4、承办“学工论坛” | 积极承办“学工论坛”,主题鲜明,能够紧密结合学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报告。每次加5分。 | 学生处直接考核 | |||
工作效果考核(满分100分,占比40%) | 工作效果考核 | 宿管办和校学工助理团日常检查 | 规范宿舍行为,维护宿舍环境,促进学生自我管理,月末提供各项检查数据和评分记录 | 宿管办和校学工助理团考核 | 后附检查内容 |
说明:1、该考核办法为试行,有不合适的地方,会根据需要做出修改;2、每个月的平均分,就是各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基准分;3、加分项的基本原则为:校内活动或者奖项,都在当月考核加分;辅导员或者二级学院所获得的省级奖项,都在年终考核基准分的基础上,加0.5-3分。4、年终考核分作为评选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划分辅导员考核等级的重要依据。 | |||||
终审:李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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