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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教师年工作量计算办法

作者:森环系 来源:森环系 发布时间:2013-04-22 09:33:46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教师年工作量计算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切实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教师工作量是衡量教师工作多少的重要指标,客观公正地计算教师工作量是进行教师工作管理的重要内容。教师工作量由理论教学工作量、实习教学工作量和其它教学工作量三部分构成。

理论教学工作量(含备课、出卷)指承担理论课教学所完成的工作量。

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量(含备课、出卷)指承担各种教学实习实训所完成的工作量。

其它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承担的除课堂教学和实习教学工作之外的其它教学工作所完成的工作量。主要指批阅毕业生毕业论文及答辩、带领学生顶岗实习、兼职实验员工作量、专业负责人工作量、运动会工作量、职业技能竞赛辅导工作量等。

第一条 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 讲课的工作量;

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1.2

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1.0

合堂工作量计算办法。2个班合堂(两个行政班,但合堂后人数不足50人按单班计),每节课按1.5课时计算;3个班合堂(合堂后,但人数不足90人,按两个班计),每节课按1.8课时计算;4个班合堂(合堂后,但人数不足120人,按三个班计),每节课按2课时计算;超过4个班的合堂每增加一个班(人数在30人以上)系数增加0.2

 2.实习实践教学的工作量

实习实践教学的工作量=理论课时×0.9

教学实习与实践每天按6学时(上午4学时、下午2学时)计算。每个班按一个老师配备,一个教师同时承担两个班实习与实践,按合堂计算。在校外实习,除实习教师外,需要管理人员跟随的(需领导批准),管理人员按出差对待,不计工作量;在校外的综合实习,需要多名教师跟随的,每位教师的工作量根据实习计划,按教师本人实际实习项目所用时间计算工作量,不得重复计算,没有实习项目的老师按出差计算。到企事业等单位的生产实习或顶岗实习带队老师按出差算,不再计算工作量(如有必要安排教师指导,系部提出申请,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教务处及主管领导同意后,每天每人两个工作量)。

实习教师在实习期间有其他班级理论课的,不允许在实习期间补课,如确实需要补课的应在实习周以外的其他时间安排时间补课,但要有系部、教务处签字确认的补课时间表,学院将抽查补课情况。

第二条 教师的其它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教学法研究(公开课观摩教学等)工作量

讲课教师工作量=讲课时数×2

参与听课教师工作量=讲课时数×1.0

2.期末评卷工作量

  评卷(包括合分、填写成绩册、试卷分析、录入成绩管理系统、上报成绩册等环节)考试课及教改课考试每班按3课时计算、考查课每班按2课时计算。

3.职业技能竞赛辅导工作量

职业技能竞赛辅导教师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参加比赛获奖后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4.此项其他工作量,如专业负责人工作量、学科学术带头人工作量、毕业论文辅导及答辩、组织学生座谈及评教工作量、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监考、学期补考及毕业补考工作量、兼职实验员工作量、临时性重大活动参与者工作量等经学院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再单独计工作量。运动会工作量,每次运动会准备工作(含编排秩序册、准备场地器材、统计成绩等整个过程)一次性给予体育教研室1000元,由体育教研室统筹分配;运动会期间当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补助,由组委会在运动会前商议后确定。

第三条 平均工作量计算办法

每位教师年工作量应按学院“课程教学及实践教学安排表”中,总理论教学周数除去节假日、期末考试、运动会的周数计算周平均工作量。

第四条 工作量上报、审核办法

各任课教师本人认真填写工作量报表,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教研室所在系部;各系部认真审核各教研室上报的工作量,准确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务处;教务处、人事处将联合抽查各系部上报的工作量,对于上报不实的系、部和个人学院将做出相应的处罚。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34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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