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弘扬价值观 唱响主旋律”大合唱 比赛的通知
各系、各团(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广大学生中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激发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使之树立远大理想,展现我院学生健康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院团委决定在校园文化月期间举办“弘扬价值观 唱响主旋律”大合唱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活动主题:弘扬价值观 唱响主旋律
2、活动时间:2016年5月
3、比赛地点:院广场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刘耀玺
组委会成员:姚海雷、马丹丹、包帅、李合英、王杰、李兴平、叶召权、刘艳花、李继东、安存胜
三、参加人员
全院2014级、2015级所有班级
四、组织形式及比赛时间
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系部组织本系部学生班级进行,决赛由团委组织进行。
初赛时间由各系部自定, 5月8日前各系部按照班级总数的15%上报参加决赛的班级名单、曲目及伴奏(报至团委)。
决赛时间:5月中下旬
五、参赛要求
1、各系部在本系部班级中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初赛。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参赛,人人参与,不得缺勤。
2、每支合唱队不少于30人(可两班合并),设指挥1人,队形按合唱台形状进行编排。
3、每支代表队表演两首歌曲(一首歌曲为革命歌曲,另一首歌自选),并于5月8日前将参赛曲目和伴奏带报团委。各代表队参赛自选曲目原则不能重复,以先报为准。
4、参赛歌曲要求健康积极向上,能反映学生的文明风貌和团体精神,旋律优美、节奏感强,适合集体演唱。两首歌曲总计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
5、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参赛曲目如有变更等情况须及时向院团委反馈。
六、评分标准
1、合唱人员要求符合大赛指定人数,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0分,基础分)
2、演唱节奏整齐统一,音准良好,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有感染力。(20分,表现分)
3、合唱队员与指挥及领唱配合默契。(20分,现场默契分)
4、合唱队员服装统一,大方得体,展现出班级学生的精神风貌,要朝气蓬勃,台风良好。(20分,精神风貌分)
5、演唱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起到烘托现场气氛,增强歌曲效果的作用。(20分,技巧及创意分)
七、奖励办法
大赛评出一等奖一个,奖励500元;二等奖两个,奖励300元;三等奖三个,奖励200元;优秀组织奖一个,奖励500元。学院颁发奖状。
共青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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