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首届“豫林杯”足球联赛
为了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展现我院学生风采,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院团委决定在2005年11月举办首届“豫林杯”足球联赛。
本次比赛由院团委、体育教研室主办,由教工团支部、院学生会承办,每个系组织一个队参赛。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比赛时间:2005年11月16日—25日课外活动时间
(二)比赛地点:林业职业学院足球场
二.竞赛办法和记分方法:
(一).第一阶段比赛:
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局得一分,负一场得0分。两队得分相同看两队胜负,两队积分相同看净胜球,比赛时间60分钟。
(二).全部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队员参赛资格和参赛办法:
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参赛,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院系出赛。
各系只限报一队。各队限报领队(必须是老师)1名,教练1名,运动员不超过22名。报名时须持队员学生证,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参赛证上;队员、凭学生证、参赛证上场比赛。
每队交报名费20元,参赛押金200元;参赛押金用于红黄牌及违纪行为的处罚。
四、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
(一)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由组委会审订的5号球;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三)每场比赛开始前20分钟,各队队长必须把上场11名运动员名单和替补换下的队员不准再次上场;换人必须到记录台登记,由记录台通知主裁,否则不允许上场。换人时,先下后上。
五、违纪处罚规定
若有违纪行为将按照《豫林杯足球赛违纪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六、参赛系职责:
(一)组织本系队伍参赛,组织观众观摩比赛。
(二)根据组委会安排,派出副裁协助主裁执法比赛。
(三)组织各自的彩旗队维持赛场秩序。
(四)严格约束自己的观众,如有观众违反竞赛办法,也按况赛规则对球队予以处罚。
(五)听从组委会安排,为组委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七、其他规定:
(一)比赛用鞋统一为胶底布面足球鞋,不允许带护腿板。
(二)比赛队服要统一并印有不超过两位的号码,服装整齐、颜色一致,守门员服装颜色应与其他队员有明显区别。
(三)场上队长必须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四)各参赛队应在规定比赛开始时间之内到场,若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本场比赛,比赛结果按3:0计算。
(五)本次比赛冠军、亚军、第三名及精神文明奖各一队,优秀组织奖一名(系学生会),并予以相应奖励。
(六)由于天气或其它原因造成比赛不能正常进行,按比赛日程顺延。(由组织委员会监时通知)
八、申诉办法:
(一)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提出异议,应在比赛结束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过后提出不予以受理。
(二)在比赛中如有争执,可在赛后三十分钟内由领队向仲裁委员提出口头申诉,于次日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交纳申诉费30元,否则不予受理。胜诉退还,败诉则不退。
九、组织委员会
主 任:房国华
副主任:王 建 薛曙东
委 员:辛 军 叶召权 刘少华 孟广胜 赵晓东 王志鹏
马丹丹 李继东 温石乐
十、仲裁委员会
主 任:葛祖鸣
成 员:张海波 王 建 薛曙东 辛 军
十一、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宋建龙
裁判员:宋建龙 刘玉卿 李 强
学生巡边员:袁义昌 赵青杰 王海波 胡孝万 王 品 闪 令
十二、场地器材组
组长:薛曙东
成员:王学方
十三、本规则若有未详尽之处,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四、联赛赛程表
场 次 |
对 阵 |
时 间 |
地 点 |
一 |
教工—园林 |
11月16日下午4:30—5:10 |
院足球场 |
二 |
森环—信工 |
11月18日下午4:30—5:10 |
院足球场 |
三 |
园林—森环 |
11月21日下午4:30—5:10 |
院足球场 |
四 |
信工—教工 |
11月23日下午4:30—5:10 |
院足球场 |
五 |
园林—信工 |
11月24日下午4:30—5:10 |
院足球场 |
六 |
教工—森环 |
11月25日下午4:30—5:10 |
院足球场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