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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喜获“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称号

作者: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 来源: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7 09:02:1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我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称号。这标志着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获得了标志性成果。

近年来,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争创省级文明标兵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文明创建与学院事业发展同步、常态创建与长效机制并重、校园文明与师生素质共进的要求,紧紧围绕《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围绕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阵地建设管理等六个方面,以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规范活动阵地建设、优化校园环境、提升思政工作质量、开展实践育人活动、落实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等八个方面为抓手,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立德树人的全过程,将创建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学院各项工作中,全力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在持续中提升,在提升中拓展,在拓展中创新。

文明创建谱新篇,铸魂育人促发展。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的荣誉来之不易,2022年,学校迎来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考核,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院师生脚踏实地、勇于担当、不懈奋斗、善作善为,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共治共创的文明校园建设氛围,这份荣誉的取得不仅是对学院办学成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林院师生凝心聚力、开拓创新、追求卓越、锐意进取的肯定与激励。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学院将以此次获评省级文明校园标兵为契机,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继续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为学院的“双高”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精神力量和文化支撑。


终审: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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