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关于“学习强国”积分 奖励办法通知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院教职工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持久激发学习热情,提升全院文化建设的水平,继续打造“学习型党组织”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将“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奖励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院各支部、已注册学习强国且被划分到各个学习支部的教职工
二、奖励时间
每个季度评选一次(4月初、6月底、9月底、12月底)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平均分前两名的支部(注:平均分是指:支部中所有党员的积分总和除以支部人数)。
2、奖励平均分进步最快的一个支部(上一季度的平均分和下一季度的平均分进行比对)。
3、全院积分前十名的学员。各支部推荐本支部前五名的学员,在学校进行比较。不累积奖励(即奖励过的学员,不再奖励)
四、奖励标准
奖励支部以500元左右的奖品为标准,奖励个人以100元左右的奖品为标准。
各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的宣传督促,把学习作为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学习管理组,学习管理员由各支部书记担任,具体工作在党办负责,主要对学分进行造表通报,对奖励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本奖励办法最终解释权在院党委办公室。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