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豫林院〔2020〕56号
各系、学生处、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崇高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勇担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各系可推荐3-5名学生参选,全校共评选出10名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大学生”,并从中推荐1-2名学生参与“河南最美大学生”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习、生活习惯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时间和评选办法
(一)此次评选活动按学院宣传、各系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比、荣誉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1.宣传阶段(2020年9月中旬)。学生处、各系、辅导员在全院学生中广泛宣传。
2.各系推荐阶段(2020年9月20日之前)。各系按照评选条件,分别推荐上报3-5名候选人。
3.网络投票阶段(2020年9月25日之前)。入围的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阶段,权重占30%。
4.专家评比阶段(2020年9月底之前)。由评选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分,权重占70%,评出10名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大学生”,并从中推选1-2人参评“河南最美大学生”。
5.表彰阶段(2020年10月中旬)。召开颁奖典礼,对10名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大学生”进行隆重表彰,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组织有力的系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评选产生的10名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大学生”事迹,通过“河南林职院学生处”微信平台展播,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络投票与专家评比相结合,入围选手经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比两个阶段,综合网络投票(权重占30%)和专家评比(权重占70%)分数,评选出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大学生”,并从中推选1-2人参评“河南最美大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荐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真正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各系要对推荐的学生在本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要填写《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推荐表》,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生活照高清电子版数张(文件名为“系名称+姓名”),各类获奖证书电子照和复印件(原件由系审核)。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推荐表一式3份、事迹材料一式3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电子照片,于2020年9月20日之前报送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3.各系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4.严格杜绝拉票等各种影响公正评选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即取消侯选资格。
2020-56 附件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大学生”推荐表1.docx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