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学生各毕业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07]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0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3、在校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一、二、三等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按各系(部)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的比例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系(部) |
2007届毕业生人数 |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 ||
高职 |
中职 |
高职 |
中职 | |
信息工程系 |
362 |
209 |
11 |
7 |
园林系 |
377 |
219 |
11 |
7 |
森林资源与环境系 |
209 |
44 |
7 |
1 |
三、评选要求
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系(部)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人数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四、评选程序
各系(部)根据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提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经学生处审查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评选时间
各系(部)务必在2007年4月10日前将《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和(附电子文本)上报学生处。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Http:/www.hnbys.gov.cn)。
附件:1.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
2.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学生处
二00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