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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省级文明校园(标兵)资料的通知

作者:党办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报送2022年省级文明校园(标兵)

档案资料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河南省文明校园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届满当年须重新申报参评,每年都需要接受复查,2022年是我院省级文明校园创建评选年。根据河南省文明办6月2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文明〔2022〕14号)和《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2022 年版)》要求,文明校园评选包括档案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特色指标4项考核。今年我院拟申报创建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所有档案材料审核今年首次采取网上报送、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8月底要将创建资料上传完毕。现将创建任务分解表(附后)和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材料报送:

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负责照片收集、文件、说明报告及支撑材料的提供。包括2020(包含)以来获得的厅(局)(含)以上荣誉表彰文件,提供2020年以来的荣誉证书扫描件、报纸扫描件、网络和电视截屏等。

二、时间安排:

1.各部门准备材料(8月6日—8月11日)。8月11日下午18:00之前交到党办(纸质版要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审核汇总(8月12日-17日)。党办负责汇总审核,安排落实实地考察内容。

3.资料上传(8月18日-8月20日)。党办撰写报告,上传相关材料。

4.各部门对照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要求查漏补缺,准备实地迎检和问卷调查(8月23日-8月30日)。

三、格式要求

1.说明报告格式要求:字体字号总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_GB2312,三级标题为17号仿宋_GB2312加黑。正文字体为三号仿宋_GB2312,阿拉伯数字和拉丁字母使用17号Times New Roman字体。页面设置上、下页边距为3厘米,左、右页边距均为2.8厘米,行距设置为30磅。

2.图片要求:(不需要放到WORD里面,原图为佳,单独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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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要求

我院档案材料整理遵循“精准,全面,有亮点,有特色”的原则,对照指标,保证全面的同时,精准筛选各部门材料,请各部门保证把有特色有亮点的活动材料精选呈现。提供的材料按要求汇总整理,整体上要简洁整齐、分类清晰,能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方案或安排要做到任务具体、措施明确;资料要图文并茂,图片能反映活动的开展情况,可以是现场照片、样报图片或电脑、电视截屏,照片下方有文字说明。

建议各部门微信公众号报道保存PDF或者截屏择其要而放,不超过10页即可,保持页面大小合适、字体清晰、整洁美观。活动报道类电脑截屏为PDF格式;如有word格式文件,请参考第三条要求。

1.档案材料以“保证质量”为第一要求;牵头部门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能有缺项、不能有漏项。

2.正式下发的红头文件,提供电子版PDF版本。

3.电子档案材料需要严格按照《2022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任务分解表》整理出文件夹名称,按照目录分类报送,方便查阅汇总。

4.“实地考察(附件1:表二)”不需要提交材料,按照要求提前查缺补漏;实地考察前将根据上级通知再做详细分工和要求。

5.“特色指标(附件1:表三)”需为2020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所获荣誉、表彰、宣传报道,请各部门积极申报。

具体包括:(1)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时代楷模、感动中国人物、中国好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中央和国家机关授予的其他荣誉;河南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河南好人,河南文明教师、河南文明学生,省委、省政府授予的荣誉(提供命名文件及证书扫描件电子版)。(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获全国或省级以上表彰(提供命名文件及证书扫描件电子版)。(3)学校办学、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好,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中央或省级主要媒体做过宣传报道(提供报纸电子版、电视广播视频、音频资料等电子版或纸质版)

6.“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创建负面清单(附件1:表四)”不需要提交材料,请各部门高度重视。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8月11日前牵头部门提交电子材料压缩包(包含目录清单)发送邮箱:hnlzydb@163.com;8月12日前,牵头部门提交目录清单纸质版,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提交到党办。牵头部门提交的创建内容原则上不允许有空白,无法提供材料,请写上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联系人:韩洋雷老师,电话:13083799715。

六、督促检查

提交纸质材料现场,党办将安排工作人员逐项检查,如有不符合形式要求、支撑力度不够的情形,都将退回有关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继续补充整理,直到完全符合要求为止,如有配合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

 

党委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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