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的起步之年,也是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攻坚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探索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水平,全面提高学校党建工作质量,结合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3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申报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课题。
(三)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不包括主持人)。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眼新时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等重点领域,研究探索学校党建工作中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为学校或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和质量提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申报题目也可自行拟定,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精神,强化结果导向和实践价值。
(二)联合申报。鼓励与不同类型单位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联合申报,申报资料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2023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3)1份,报送至党委办公室(办公楼310),申报书和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ydb@163.com,邮件主题为“2023 党建创新项目”。
联系人:韩洋雷,办公电话:639510107
三、项目管理
(一)完成时限。项目完成时限为1-2年。
(二)立项审批。党委办公室成立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评审组,对各基层党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项目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项目名称和主持人。
(三)中期评估。对完成时限在1年以上的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制度。
(四)结项要求。获准立项的项目应按期结项,提交结项报告或论文等支撑材料。其中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在结项前应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或形成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鼓励培育项目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研究论文,或形成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检测查重率不得高于20%,研究论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2023年度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党建创新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
四、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把党建创新项目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有力抓手,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协调,合理把握进度,确保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化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实现预期成效。
党委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7日
111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_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