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还图书的通知
各位教工:
图书馆为了符合独立申办高职的需求和规范化管理,根据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将开展全面清查核实库藏工作。全体教工必须在规定时段,到图书馆办理清还手续,为图书馆申报达标做准备。请广大教职工予以支持与配合:
1、该项工作从3月9日起至5月30日止;
2、教工所借图书必须全部到图书馆核查清还。如有需要,在不超过规定借阅标准的前提下,重新借阅;
3、在核查中有丢失、破损等,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4、凡在此时段不到馆清还的教工读者,所借图书将按超期计算;
5、图书清还工作,今后每年在这一时段进行一次,形成制度,望广大教工自觉遵守;
6、教工借阅图书,必须凭借书证办理手续,否则不予受理。凡没有办过借书证的教工,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免费为您办理。
各位教工,校园网上在机构设置下点击图书馆窗口,在“公告通知”下的“催书通知单”中可查询您个人的借阅信息,请自觉到馆清还,配合图书馆工作。图书馆每周除周五下午正常下班外,其余开放时间至晚上9:30分(含双休日)。有充分的时间为您所利用,望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电话:63501295 (拨后7位,即为学校短号)
63501297
图书馆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