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关于整顿校园交通环境的公告 作者:李东升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0-10-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自即日起,外部车辆(汽车、摩托车)无特殊原因,禁止进入校园。 1、本校学生的摩托车(无牌照、拼装车禁入)、电动车需进入校园者,须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按指定的位置停放,否则禁止进入校园。 2、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出示通行证等有关证件。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按规定限速行驶。各系部、处室、各班级要教育本部门人员自觉遵守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和纠察。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0-10-20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