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标准(教务处打分讨论)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标准
(教务处打分讨论)
三、工作量分(30分)
(一)年度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备课、实习三项。
(二)年度工作量根据每月课时津贴工作量合计计算。
1、工作量的计算单班按实际上课时数计算,两班乘1.5,三班乘1.8,四个班及经上乘2.0。
2、专职教师全年工作量460学时,兼职教师全年工作量230学时为满分。每超过20学时加0.1分,最高加2分。工作量不满的,每少10学时扣0.5分,最多扣5分。
注:若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改动后不再含备课工作量,则年度工作量计算重按原计算办法执行。
四、教学效果分(40分)
(三)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内容、标准
1、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
该项目总分100分,权重为0.6,折算后得分为60分。
中、高职学生评分分开,按学生原始分排名后,最高分按95分,最低分按80分分别按排名顺序依次计分。
4、教务部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得分
该项总分100分,权重0.15,折算后项目得分为15分。
教务部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得分采用倒扣分制,以每年上下半年的两个学期为时间限。每人年初初始分都为满分100分。
以下条目中,违反每项/每次扣5分,直至100分扣完。
教务部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包含以下具体条目:
A. 教师按时交考试试卷及补考试卷,试卷符合要求;
B. 教师按时登录上报考试成绩及补考成绩;
C. 成绩上交后没有改动;
D. 没有迟到、早退情况;
E. 随意停课、调课(按旷课处理)、请人代课或擅自离岗;
F. 教学文件检查时作业、教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记录、听课记录等没有不符合要求项;
G. 监考教师在考试时间不迟到、擅自离岗,且监考认真公正;
H. 上课统计到课学生人数;
I. 选用教材及时;
J. 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会议、报告、观摩、全院性会议等;
K. 能按时完成教学部门临时安排的其他教学任务。
六、附加分(2分)
1、带有中职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加计0.5分,最高计1分。
2、每学期担任三门(含)以上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加计0.5分,最高计1分。
注:(1)、根据教学计划,不同名课程按不同课程计算;名称略有差异,但用同一本教材者,按同一门课程计算;
(2)、同名课程如语、数、外等,高、中职内容明显不同且教材也不同的,按不同课程计算;
(3)、同名课程如语、数、外等多学期课程,不同年级内容明显不同且教材也不同的,按不同课程计算;
(4)、同名课程如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不同专业教学计划虽然有差异,但按同一门课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