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学校关于参加中国林学会第四届梁希青年论文奖评选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科室、系部:
根据河南省林学会转发的《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梁希青年论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林会学字【201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参加中国林学会第四届梁希青年论文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参评梁希青年论文奖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中国林学会文件(中林会学字【2012】)13号,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梁希青年论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申报参评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论文须是2007年1月1日以后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在中国林学会及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奖的学术论文。
3.申报参评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且年龄在论文发表时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
4.组织申报及时间安排。
(1)申报参评第四届梁希青年论文奖工作采用单位推荐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推荐。为强化学校学术氛围并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积极进取平台,学校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申报名额不限。
(2)申报参评者请根据中林会学字【2012】)13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其中的单位推荐意见、签名(盖章)由学校教学科研督导处统一办理。
(3)申报参评者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请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在封面标明: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申报日期。
(4)申报参评材料请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送学校教学科研督导处。
(5)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中林会学字【2012】)13号文件要求的论文由学校教学科研督导处统一组织申报。
(5)经学校初审推荐申报参评的论文,根据参评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要求,每篇参评论文收取基金捐赠款300元,由申请参评人按要求自行交付基金捐赠款项,不交付基金捐赠款项者视为自动弃权。
注:申报参评者工作单位统一填写:河南省林业学校
(未尽事宜,请到学校教学科研督导处咨询。)
联系人:陈德成 联系电话:63500323
教学科研督导处
2012年4月19日
附件一
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梁希青年论文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广大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兴林战略,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在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发展现代林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推动绿色增长,根据《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中国林学会决定开展第四届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
(一)申报条件
根据《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见附件1,附件内容可在中国林学会网站:http://www.csf.org.cn下载),申报梁希青年论文奖必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2007年1月1日以后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在中国林学会及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奖的学术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申报参评者须为论文第一作者且年龄在论文发表时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
(二)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和发展;
3、论文数据充实,方法科学,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研究成果在同类研究中领先,对推动学科发展有较大作用;
5、论文引用频次较高。
二、奖励名额及奖金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只奖励论文第一作者,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获奖者所在单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奖金3000元/项;二等奖不超过20%,奖金1000元/项;三等奖不超过30%,只发证书,不发奖金。
三、申报方式
本次评奖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单位推荐
单位推荐是指由《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初审后,上报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林学会学术部)。推荐名额不限。
(二)专家推荐
专家推荐是指论文经本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两名专家填写推荐意见,由本人直接向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林学会学术部)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截止日期
(一)按要求填写《梁希青年论文奖申报表》(见附件2)。
(二)参评论文所载刊物的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完整页码的复印件。
(三)有关论文的获奖、引用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论文为外文的,需同时附送申报论文题目和摘要的中文翻译稿。
以上材料合装成册,一式五份,纸张选用A4纸,同时提交申报表(word文档)及论文(PDF格式)的电子版。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第四届梁希青年论文奖颁奖活动将于2012年8月在南京举办的第十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上举行。届时将邀请荣获二等奖以上的获得者参加第十届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年会通知另行下发。
联 系 人:王 妍,曾祥谓
电 话:010-62889819,62889821
传 真:010-62889819;E-mail:liangxij@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颐和园后中国林学会学术部(100091)
附件:1、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
2、梁希青年论文奖申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二
梁希青年论文奖申报表
论文题目:
申 报 者:
工作单位:
专 业:
中国林学会制
二○一二年三月
填 写 说 明
1、申报表严格按规定格式并统一采用A4纸打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该表与申报论文全文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完整页码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应合装成册。
2、专业:申报论文所属研究领域或专业。
3、社会兼职:指担任省以上(含省)人大、政协、党务等职务。
4、推荐意见由《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填写。
申报表
作者姓名 (按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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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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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刊物 |
年第 期 | |||||||
刊物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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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第一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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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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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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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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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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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中国林学会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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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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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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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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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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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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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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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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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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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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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获过 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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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的 主 要 创 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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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 意见 或 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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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梁希青年论文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林业青年科技工作者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加快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特设立“梁希青年论文奖”。根据《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林业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梁希青年论文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二等奖以上获奖论文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三等奖获奖论文只发证书不发奖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梁希青年论文奖的组织领导机构是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对奖励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包括制定奖励政策,筹措奖励资金,组建评审委员会,批准评审结果并授奖。
第四条 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评审机构是梁希青年论文奖评审委员会。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从林业各相关专业的知名专家中挑选50名左右建立评审专家库,每届根据申报论文的专业特点,聘请其中20名左右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
第五条 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林学会秘书处,负责梁希青年论文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
第六条 奖励范围
近5年内在国内外科技期刊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年龄在论文发表时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所有与林业有关的学术论文以及在中国林学会及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奖的学术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第七条 评审标准
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评选标准为: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热点和难点,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和发展;
3、论文数据充实,方法科学,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研究成果在同类研究中领先,对推动学科发展有较大作用;
5、论文引用频次较高。
第八条 奖励名额及奖金
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一等奖不超过申报论文总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30%,获奖论文约占申报论文总数的50%-60%。只奖励论文第一作者,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奖金3000元/项,二等奖1000元/项,三等奖不发奖金,只发证书。
第四章 申报与评审
第九条 梁希青年论文奖的申报、推荐
凡符合第七条要求的学术论文不受地区和部门限制,均可申报梁希青年论文奖。申报梁希青年论文奖应按规定填写有关材料,可自荐或经推荐单位审核后,向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第十条 梁希青年论文奖由下列单位负责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
2、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3、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
4、中国林科院及其各所、各中心;
5、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农大林学院(系)及综合性大学生物学院;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林科院(所);
7、林业行业核心期刊编辑部;
8、其他相关全国性社会团体。
第十一条 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评审方式与程序
梁希青年论文奖采用形式审查、专家初审、投票表决的评审方式,按照科学、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审:
1、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2、由专家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意见;
3、召开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出该专业组的候选获奖论文;
4、召开梁希青年论文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在专业评审组评审结果的基础上,评出、一等、二等、三等奖候选获奖论文,对专业评审组提出的免奖论文原则上不再审议。
第五章 公示与异议处理
第十二条 获梁希青年论文奖的论文在授奖前向社会公示。为保证所评选出的论文的质量,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维护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
第十三条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提出异议者的单位、姓名需要保密的,请在异议材料中注明。
第十四条 异议经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后,由评审委员会复议裁决。
第六章 批准与授奖
第十五条 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评审结果并授奖。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对已获奖的论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的,将撤消其奖励,收回奖励证书和奖金并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梁希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