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关于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我院2012届毕业生已临近毕业离校,为确保2012届毕业生完成学业,文明、安全、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现就2012届毕业生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和文明离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学院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本着简化程序、细致高效、公开透明、以人为本、方便毕业生的原则,认真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毕业手续的办理和文明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思想稳定,确保学院工作稳定。
二、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关工作:
1、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各系部要对在校的毕业生加强管理,各毕业班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
2、及时通知和安排毕业生返校:按照学院对毕业生的时间安排,各系部和班主任要及时通知毕业生返校,并督促和帮助他们完成毕业手续的办理,搞好服务工作。
3、做好毕业教育工作:各系部领导、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要深入到毕业生中去,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安全、文明离校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毕业生稳定工作。
4、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加强法制、安全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充分发挥毕业班党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在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与骨干作用,通过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学生干部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发挥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及时反馈毕业生中存在的各种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和信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离校、给母校添光彩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尤其要做好未达成就业意向毕业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5、学校成立以学生处、保卫处、系部为主的2012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检查组。要求学生处、保卫处派专人负责,各系部组成以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主任)、班主任为主要成员的检查组负责本系部毕业生的各项工作。
三、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
今年的毕业手续要方便学生,简化程序。改变过去学生跑各部门,变成各部门主动搞好服务,各系部和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工作。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由学生处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各系部负责本系部学生毕业手续的办理。
具体程序是:
1、各系部及后勤服务中心(含绿化办、工具房)、伙食处、图书馆、团委、招生就业处、教材室、宿管办和财产清查部门从校园网上下载2012届毕业班班级名单。
2、由以上部门逐班清点,对涉及的财产事项要及时督促和处理(包括赔偿、收缴、退还、登记等),若有什么问题请落实到个人并注明(个人问题注明姓名、事项);形成文字总结报学生处。无总结视为无问题或手续完备。各系部所辖实验室由各系部汇总统计有关情况,统一由系部确认签字盖章。以上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提供的班级财产清查结果送交相关系部和学生处,由该系部督促未完成手续的学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毕业证的发放。
3、毕业生的纪律处分情况(包括学生证、住宿证)、学习成绩、欠费情况分别由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进行清查,列出暂缓发放毕业证书的学生名单,并报学生处。
4、除以上部门外,若还有涉及毕业生手续办理的部门,请提前将有关情况报学生所在系部和学生处,各系部处理完后,提交学生处暂缓发放毕业证学生名单。
四、毕业证书、报到证的发放:
1、毕业证由学生处负责办理,各系部负责发放工作。报到证由招办负责发放,对由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清查后手续完备的学生,其毕业证书由学生处以班为单位发放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签字办理领取手续;各系部负责将毕业证书发给学生,由班主任签字领取。报到证由所在班级依据毕业证的发放集中到招办领取。
2、因学生在本系部财产清查中手续不完备的,所在系部要及时敦促相关学生及时办理完毕,否则,将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3、对学生毕业证书、报到证的发放情况,学生处、招办、各系部要做好登记,暂缓发放的要注明原因,此项工作由学生处杨铁良老师和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书记(主任)负责。学生在离校前或毕业后,若办完了所欠的手续,可凭相关证明或签字到毕业证书缓发的部门领取。
4、因缓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在完备相应手续达到发放毕业证书条件的,可到学生处领取。
5、领取缓发毕业证书时,必需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或签字。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因纪律处分情况(包括学生证、住宿证、出入证)的,由学生处姚海雷签字;因学习成绩方面的,由教务处付国赞签字;因学费方面的,由财务处石磊(收费中心)签字;以上部门签字同意后,统一报学生处,由姚海雷签字同意后,由杨铁良负责发放。涉及的重要事项,由学院领导决定。
五、时间安排:
2012年6月16日学生返校;6月16日前,各相关部门清查学生纪律处分情况、学习成绩、欠费情况,及毕业生财产清查情况。将清查结果发放到相关系部和学生处,并张贴在办公楼门口。由各系部负责督促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分别由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及各有关科室、实验室负责;
2012年6月17日-18日 毕业生办理欠费、财产清理的相关手续,各相关处室负责;毕业生补考,由教务处、系部负责;学生党、团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由党办、团委负责。
6月19-20日 论论文答辩并报毕业论文成绩,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报因学习成绩、欠费、处分缓发毕业证名单,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负责。
6月21日 毕业生表彰大会,学生处负责;各系部举行毕业典礼,由各系部负责;发放毕业证、报到证,由学生处、各系部负责;
6月22日 全体毕业生离校,宿管办负责宿舍的安全,各相关部门负责;
6月23日---6月30日 整理、寄发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处负责。